新安镇无人机巡检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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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ZZJT-C2024-0035 项目名称:新安镇无人机巡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采购需求:在新安镇范围内搭建2个无人机场,对辖区内的农用地、违建房###市卫生管理、河道、老旧小区飞线等方面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通过大数据算法或其他方式自动识别,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至相关站所和村社,第一
处置并办结,形成全流程闭环。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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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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