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7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TJSG-08标项目经理部。业主: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3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南陈路-南秀路(环镇北路-环镇南路)拓宽改建工程标段二项目部。业主: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招标资金已落实。
1.4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慈溪市新城河四期项目经理部。业主:中铁建东方投资建设(慈溪)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5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遂昌县妙高山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6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7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329国道临安玲珑至於潜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临安兴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和象山县境内,标段范围内全部采用桥梁方式跨越,全长 8276m,其中跨海段桥梁长6110m(其中主通航孔桥长1376m,海中引桥4734m),陆域桥梁2166m。合同工期为1472天,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
,合同完工日期:202
12月3
。
绍兴轨道交通 2号线工程8标段包含称山南路站(不含)~凤鸣路站~梁祝大道站2站2区间。线路从称山南路站(不含)向东沿市民大道敷设,至凤鸣路交又口设凤鸣路站线路出凤鸣路站继续沿市民大道敷设,在国大公园向北转向,下穿望山路桥梁至梁祝大道交叉口设置梁祝大道站。其中凤鸣路站为地下两层11米岛式车站,车站长度148.2m;梁祝大道站位地下两层11米岛式车站,站后设停车折返线,车站长度390m;称山南路站(不含)~凤鸣路站区间长度1.59KM,凤鸣路站~梁祝大道站区间长度1.67KM。项目开工日期:20
3月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
。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南陈路 -南秀路(环镇北路~环镇南路)拓宽改建工程二标包含两段道路,第一段起于环镇北路K0+000,至于南大路K0+947.9,第二段起于一标段终点K1+356.9,止于环镇南路K1+491.435,线路总长约为1.082km,规划红线宽度40m~60m,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主线40km/h、辅线30km/h,最大纵坡3%,主要结构包含350m跨线桥1座、36m辅线桥2座,沥青混凝土路面。
新城河区块四期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东至东三环,南至南三环,西至新城大道,北至北三环,总用地面积约 1.29平方公里。我方承揽情况:四灶浦南延(新城河)二期拓疏工程(文二路-慈甬路段)、白云小学迁建工程、新城河C-4#地块安置房工程、新城河C-7#地块安置房工程、C-5-3邻里中心、文二路东延拓宽市政工程。工程投资18.53亿元,合作期5年。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09月0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03月3
。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主干路,设计速度 40km/h,道路平面采用分离式路基和桥隧形式,双向四车道布置,路线全长约2.1km,其中:桥梁总长约 270m,隧道总长约1.1km(采用双洞隧道,单洞净宽约14.75m)。工程项目内容为: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配套建设雨污水管道、电力、给水、通信等综合管线)、交通设施、景观工程及照明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的组卷等。
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施工 RTSHTJ-01标,浙苏省界-漾南站(不含)【正线:南浔站(含)至漾南站(不含),起讫桩号为DK236+471.908-DK244+781.808,其中先开段DK242+711.908(含155#)~DK243+731.808(含177#)仅含上部结构15片简支梁制运架及附属结构;水乡旅游线(左线起讫桩号为SNDK006+894.220-SNDK012+454.220,右线起讫桩号为YSNDK006+886.940-YSNDK012+451.470);吴兴联络线(起讫桩号为SWDK001+975.370-SWDK002+045.370,YSWDK002+155.210-YSWDK002+400.210)】,实施里程长度约14.2km,包含南浔站(高架车站)、南浔高架站特大桥、跨沪苏湖特大桥(不含先开段内容)、水乡线跨浔练公路特大桥(双)(其中含最大单跨跨径125m的连续梁)、水乡联络线左线2号特大桥(单)、水乡联络线右线2号特大桥(单)、水乡联络线左线1号大桥(单)、水乡联络线右线1号大桥(单)、吴兴联络线左线中桥(单)、吴兴联络线右线大桥(单)、梁场(1处)。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
329国道临安玲珑至於潜段改建工程,主线工程起于G56杭徽高速玲珑互通出口附近(K0+030.942),终于於潜镇北侧规划305省道与现状329国道交叉处。主线全长26.53KM,同步建设於潜互通连接线起于主线终点处,终于於潜镇北侧方元村,顺接现状02省道,长约4.96KM。全线共计路基挖方907.2万方,路基填方407.2万方;全线设桥梁5389.8m/37座,其中大桥4573.74m/23座、中桥646.06m/8座、小桥170m/6座;设隧道1322.5m/2座;其中中隧道982.5m/1座、短隧道340米/1座;设涵洞5642.63/99道;设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和治超站合建1处。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约59.0685亿元、建安费概算约34.6774亿元。计划工期:36个月。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
,竣工日期为:20
12月3
。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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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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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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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具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能力,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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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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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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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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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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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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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钢筋网片10万吨的能力,自身具有产能配套的加工制造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2023年至少一份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两年内(2022-2023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至少一份。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1、业主单位钢筋品牌要求为:沙钢、永钢、马钢、宝武钢、中天、申特、萍钢、今胜中杭、杭钢古剑、联鑫黄海;
2、钢筋网片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各规格综合单价均不超过600元/吨,投标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视为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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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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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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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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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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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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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需通过CRCC认证;
③生产能力:锚具年产量在20万孔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④财务能力: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⑤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通过“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须提供招标物资近3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⑥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⑦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1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材料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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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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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1、钢筋品牌业主要求:中天、杭钢、永钢、沙钢、萍钢、申钢、长达、新兴铸管、西城、富钢、申特、冷水江、富鑫、长达、亚新、江苏鸿泰、桂鑫或相当于。
2、钢绞线品牌业主要求: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银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佳金属有限公司、江苏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或相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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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 20

6月1

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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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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