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废液处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ZB-2024-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废液处置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废液处置项目(二次)
2.2 采 购 人: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3 采购代理机构:兴安盟易采综合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4 标的提供地点: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编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标的提供
|
采购预算(元)
|
1
|
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废液处置项目(二次)
|
合法合规的在线监测废液处置及运输,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390000.00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3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家危险目录》中废物类别HW49(处置或利用),废物代码 900-047-49,具备在线监测设备废液(无机含汞重金属废液)和手工水质检测废液(无机含汞重金属废液)的处置能力;
3.4 投标供应商如自身运输的,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为租赁的,须提供运输方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与运输方的有效合同、运输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5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3.6 要求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磋商文件的 、网址及磋商文件费付款方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 06月0 08时30分至20 06月1 17时30分(北京 )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