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细粒式AC-13 3cm厚 |
t |
1530.00 |
|
2 |
沥青混凝土 |
粗粒式AC-16 5cm厚 |
t |
2550.00 |
2、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及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3%)、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保险费、合理利润、配合比及原材料报告资料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技术质量要求
1、各沥青混凝土层的粗、细集料、填料等材料规格、质量、混合料级配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19)的要求。
2、沥青采用石油沥青,等级不小于A级,标号为90号。沥青制备生产及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要求。
道路石油沥青(A级90号)技术要求
技术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
针入度(25℃,5S,100g) |
0.1mm |
60~80 |
|
针入度指数P1 |
-1.5~+1.0 |
||
软化点(R&B)不小于 |
℃ |
46 |
|
60、℃动力粘度 |
Pa•s |
≥180 |
|
10℃延度 |
cm |
≥15 |
|
15℃延度 |
cm |
≥100 |
|
含蜡量(蒸馏法) |
% |
≤2.2 |
|
闪点 |
℃ |
≥260 |
|
溶解度 |
% |
≥99.5 |
|
TFOT |
质量变化 |
% |
≤±0.8 |
(或RTFOT)以后 |
残留针入度比 |
% |
≥61 |
残留延度(10℃) |
cm |
≥6 |
注:若以上标准有修订版,所有标准均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质量保证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3.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招标人应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中标人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招标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投标人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
3.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更换,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4、采购货物的验收
4.1数量验收:沥青混凝土按“吨”验收合格计量。经招标人及工程相关方按照规范要求验收,若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品,招标人可拒绝收货。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核,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核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2中标人提供材料时必须随车提供材料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单等相关文件,注明运输车号、数量、使用项目,在到达工地后,招标人质量员、材料员、监理与中标人代表共同验收,并以招标人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供货数量为验收的依据。
4.3交货日期: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后至该标段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供应合格的数量结算。实际供货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4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古浪水源项目经理部(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兴民新村以南2公里处)。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结算单价:合同执行期间综合交货单价计价公式为:
综合交货单价(结算单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交货价格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3%)、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保险费、合理利润、配合比及原材料报告资料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货款支付: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分批交货,按月办理结算(上月2至本月2
),中标人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单,中标人应按结算金额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发票,招标人收到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货款总金额的95%,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
。
3、质保金: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12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4、支付方式: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或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贴息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中标人卖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结算:按照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提供以上任何一种规格的沥青混凝土2023年至今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一份)。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为一级代理商的等相关代理资质证明文件,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代理商与其代理的厂家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响应人具有沥青混凝土的供货业绩,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扫描件(至少2份,加盖公章),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
4、响应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询比价函的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
1、凡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5月3
19时00分前(北京
)注册后查看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下载截止
20
6月
10时00分前(北京
);接收答疑问题截止
20
6月
中午12时00分前(北京
)。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询价截止
,下同)为20
6月3日
10时00分(北京
),询价响应人应在截止
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询价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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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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