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公司行李分拣外包项目,江苏分公司办公室作为本项目的采购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名称:江苏分工行李分拣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SB-E
三、采购项目需求:
20 公开采购16名分拣劳务外包,初中及以上学历,48周岁以下,每人每月工时不能少于165(含)小时,综合工时制;服务方具备航空危险品培训资质,自主培训分拣外包人员并要求具备8类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合格证; 具备办理南京禄口国际场通行证资质。
四、项目限价:
设最高控制价(人民币)143万元/年(不含税),税率不低于6%(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自成立之日起至20 5月3 前成立 满三年(含)以上。
(二)供应商提供含有注册资金信息的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信息,则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包含注册资金信息的查询截图,截图要求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在所属单位 2023 年 1 月至采购公告发布日,连续6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当地所辖社保局盖章的社保清单原件或社保局官网打印含有效验证码的社保明细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如社保为分公司自行缴纳,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为供应商分公司;如属于第三方代缴,则需提供委托代缴合同复印件以及包含人员清单的代缴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四)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因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方内部相关人员串通,被行政机关实施的、除警告和通报批评外的行政处罚。
资料提交要求:参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服务方具备航空危险品培训资质,自主培训分拣外包人员并要求具备8类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合格证;
(六)外包人员具备办理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通行证资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 20 6 月 6 日北京 09:30(响应截止日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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