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微创新研发平台研发集中采购项目(微创新平台)(第四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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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计划引入北京微创新研发平台,可通过可视化模型,简单、快速且直观的构建应用程序,可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从而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
1.2 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微创新研发平台应用软件开发1套,采购预算为不含税人民币:79.855万元,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包括:中级人天1375人天,高级人天475人天(本项目工作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合同执行为准)。
(2) ※到货
: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90天内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并达到初验标准,具备上线条件。
(3) ※保修期: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软件的保修期为:自采购人签发《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的24个月,在保修期内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供免费服务。
(4)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评审价为不含增值税人天单价,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中级人天369元/人天,高级人天613元/人天;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 合同上限金额:按中选人天单价*两年预估工作量计算签约。
1.6 ※本项目将进行现场测试,测试将在报名截止日后、开启日前选取一天进行测试,具体测试
、地点对应答人另行通知,应答人接到测试通知后于指定
、指定地点进行测试。(测试方案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2.2.1 应答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 应答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人员要求:
2.3.1 应答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人,驻场实施人员至少2人(人员不可复用)。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须在采购人提供的场所驻场进行项目实施;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3.2 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含)以上IT系统实施经验,3年(含)以上IT项目管理经验;驻场实施人员应具备至少2年(含)以上IT项目实施经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3.3 负责此项目的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在实施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采购人进行确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3.4 应答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必须均为应答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人员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至应答截止
签订的至少1份业务支撑类软件开发相关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万元(含)以上。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
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
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订单)金额,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
2.5 信誉要求:
2.5.1 2021年1月
至应答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2 应答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应答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 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5.4 应答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2.6.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
2.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6.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6.4 参加应答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 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6 应答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应答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应答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2.6.7 评审当日,应答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应答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审小组要求核查原件时,应答人须在采购人要求
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6.8 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10 应答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应答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6.11 应答人须参与本项目组织的POC测试。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20
05月2
9:00时至20
06月03日16:30时(北京
,下同)。
1.1 项目概况
计划引入北京微创新研发平台,可通过可视化模型,简单、快速且直观的构建应用程序,可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从而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
1.2 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微创新研发平台应用软件开发1套,采购预算为不含税人民币:79.855万元,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包括:中级人天1375人天,高级人天475人天(本项目工作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合同执行为准)。
(2) ※到货
(3) ※保修期: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软件的保修期为:自采购人签发《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的24个月,在保修期内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供免费服务。
(4)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评审价为不含增值税人天单价,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中级人天369元/人天,高级人天613元/人天;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 合同上限金额:按中选人天单价*两年预估工作量计算签约。
1.6 ※本项目将进行现场测试,测试将在报名截止日后、开启日前选取一天进行测试,具体测试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2.2.1 应答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 应答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人员要求:
2.3.1 应答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人,驻场实施人员至少2人(人员不可复用)。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须在采购人提供的场所驻场进行项目实施;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3.2 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含)以上IT系统实施经验,3年(含)以上IT项目管理经验;驻场实施人员应具备至少2年(含)以上IT项目实施经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3.3 负责此项目的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在实施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采购人进行确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3.4 应答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专属驻场实施团队人员必须均为应答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人员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2.5 信誉要求:
2.5.1 2021年1月
2.5.2 应答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应答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 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5.4 应答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2.6.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
2.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6.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6.4 参加应答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 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6 应答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应答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应答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2.6.7 评审当日,应答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应答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审小组要求核查原件时,应答人须在采购人要求
2.6.8 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10 应答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应答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6.11 应答人须参与本项目组织的POC测试。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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