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防腐电柱10米及9米产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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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防腐电柱10米产品及9米产品。
预算金额:434.5万元(不含税),490.985万元(含税);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辽宁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买方地市公司仓库或项目现场);
交货期:自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到货;
保修期:自签发《到货验收单》之日起12个月;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1:占项目预算金额的70%,采购份额为:304.15万元(不含税);
份额2:占项目预算金额的30%,采购份额为:130.35万元(不含税)。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防腐电柱10米产品投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07元/根(不含税)、防腐电柱9米产品投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63元/根(不含税)。投标人任一项投标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与本项目同类产品(防腐电柱、防腐木杆等防腐木质类电杆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300万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须含有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
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注:“如提供的纸质发票扫描件为发票联或抵扣联的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提供的发票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不符或查询无结果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并报送招标人相关部门处理。”
2.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防腐电柱10米产品)自2022年1月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止经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范围包括长度、梢径、焦油浸油层厚度、材质缺陷度(包括漏节、边材腐朽,心材腐朽、弯曲、虫眼、外伤、偏枯),并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防腐电柱的锅炉、压力罐(或压力容器)各一套,并按要求填报设备清单表及提供设备照片、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为投标人)和2022年1月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止锅炉和压力罐(或压力容器)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6 投标人须储备10米及以上木杆材料2000根及以上(含符合技术规范书中梢径及材质缺陷允许限度要求的扒皮木杆、符合技术规范书中梢径及材质缺陷允许限度要求的带皮木杆、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成品木杆),并按要求填报《木杆材料储备情况承诺表》,并且保证木杆材料储备位置与防腐电柱加工场地一致;
2.7 投标人须保证生产或加工防腐电柱时,排污排放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并承诺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承诺书);
2.8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
为20
05月2
17时00分至20
05月2
17时00分(北京
)。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防腐电柱10米产品及9米产品。
预算金额:434.5万元(不含税),490.985万元(含税);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辽宁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买方地市公司仓库或项目现场);
交货期:自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到货;
保修期:自签发《到货验收单》之日起12个月;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1:占项目预算金额的70%,采购份额为:304.15万元(不含税);
份额2:占项目预算金额的30%,采购份额为:130.35万元(不含税)。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防腐电柱10米产品投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07元/根(不含税)、防腐电柱9米产品投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63元/根(不含税)。投标人任一项投标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
注:“如提供的纸质发票扫描件为发票联或抵扣联的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提供的发票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不符或查询无结果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并报送招标人相关部门处理。”
2.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防腐电柱10米产品)自2022年1月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防腐电柱的锅炉、压力罐(或压力容器)各一套,并按要求填报设备清单表及提供设备照片、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为投标人)和2022年1月
2.6 投标人须储备10米及以上木杆材料2000根及以上(含符合技术规范书中梢径及材质缺陷允许限度要求的扒皮木杆、符合技术规范书中梢径及材质缺陷允许限度要求的带皮木杆、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成品木杆),并按要求填报《木杆材料储备情况承诺表》,并且保证木杆材料储备位置与防腐电柱加工场地一致;
2.7 投标人须保证生产或加工防腐电柱时,排污排放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并承诺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承诺书);
2.8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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