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1号)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2】7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和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专项债发行方案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项目需求
2.1 项目概况: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预计发行政府专项债资金126.75亿元,目前已发行35亿元,我单位拟选聘一家服务单位为该项目提供后续专项债发行方案编制。
2.2 投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2024-202度专项债发行方案编制。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后续专项债发行期限暂定为3年,为2024-202度,根据项目专项债发行情况动态调整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项目最后一期专项债发行成功日止。
2.4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近五年内(合同签订为2019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政府发债或投融资或PPP相关咨询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5月2
至20
5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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