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滨海停车场项目部。业主方为厦门轨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滨海停车场选址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红林路、海凤路、滨海西大道和规划侨英路所围合的地块内,总体建筑设计形式采取全地下盖体结构。停车场用地长约750m,宽约170m,用地范围内标高主要在6~9m之间,地块面积约13.86ha,停车场功能占面积约9.89ha,停车场基坑面积约9.8万平方米,深度16-17.7m,建有运用库、洗车库、动态监测棚、综合楼(位于盖上)、牵混所、垃圾处理间、污水处理站等11个功能建筑单体。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活动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滨海停车场项目部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1。
2.3招标报价规则
(1)单价内容: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试验费(出厂前的)、装车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利润、税费、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本次招标以不含税报价为确定中标候选人依据,单价为浮动单价,报价基准价参照《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网》的204月3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网中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碎石25mm)(不含税价格)信息价,该基准价仅用于本次招标核算不含税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合同结算依据;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以每批次实际供应的同种型号混凝土的量作为供货方结算量,供货结算按供货期《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网》(https://www.zaojia.com/)中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碎石25mm)相同标号的当期不含税信息指导价为基准价A,下浮比例为B,结算不含税单价=A*(1-B)。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数量为准。进场数量验收实行过磅核算,过磅偏差率控制为-1%,超出-1%则该批次按实际过磅结算;
(4)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采用综合浮动单价,上月2至本月2
为一个对账周期,需方办理结算手续后,货到现场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按货到工地验收合格(供货方及时开出发票经物资部点验、财务入账)后双方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开具发票并入账后次月30天内支付至第一个月的80%,以此类推,供货结束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总货款的85%,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从甲方业主验收完成后起算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若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对该质量保证金直接予以扣除。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另行予以支付。
(5)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使用票据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计价结算总金额的70%,票据期限一般为0~6个月,需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拥有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2至2023年至少一份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地铁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贰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业绩至少壹份;且2年以内企业运行良好,在材料销售供应中未发现重大的材料质量问题。
3.7售后服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承诺对应用在本工程中产品提供质保服务。
3.8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205月2
18:00时前(北京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包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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