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网挂(2024)-2号-出让公告
日期:2024-05-14
收藏项目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地块编号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地块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出让年限有无底价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加幅度(万元)1永挂2023-14号永公土【2024】-5号淮海大道南###路东侧********平方米社会福利用地≤******** ≤3035≤50年有底价********备注:该宗东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年限50年。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各类退线等其他未尽事项,###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对该宗地出具的规划设计控制指标、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市###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71。2永挂2024-05号永公土【2024】-6#####路东###路北侧********平方米商住用地1≤并且≤********≤30 35≤70年有底价********备注: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住,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商业建筑比例≤3%;停车率≥100%。另:本用地项目方案须与东侧地块###市神火熙园一期)统筹设计,整体规划配套对外公厕不少于60平方米并交付园林部门,需配套社区服务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百户并###街道办事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百户并交付民政部门、托幼服务设施不少于10个托位/千人、卫生室不少于40平方米。各类退线、物业管理用房等其他未尽事###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控制指标、国家现行规范###市规委会研究意见和###市###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52。3永挂2023-31号永公土【2024】-7号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济祁高速东侧###路北侧********平方米工业用地1≤并且≤******** 35≤并且≤5515≤并且≤2050年有底价********备注:(一)受让方须在宗地使用过程中遵守以下条款。 1.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234万元/亩) 2.亩均产能效益不低于500万元。 3.亩均生产经营性税收不低于15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18万元/亩)。 4.建筑密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执行。 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控专家楼、公寓楼、职工食堂的建设,以上准许建设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与厂房一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6.建设进度及要求。(1)受让方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2)方案审批后3个月内完善手续并开工建设,工程须同步建设或先生产性设施建设后配套设施建设,1年内建成投产,若因极端和恶劣天气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节点相应顺延。 7.招商选资协议约定的其他限制性条款。8.各类退线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永城经济技术开发****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二)受让人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出让人有权根据土地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选资协议进行处理,视受让人违约情况按如下方式予以追究责任:(1)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数额或设备技术进行建设的,若投资总额不足约定的50%,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并无偿收缴地上已建任何附属物,下同。)(2)除不可抗力外,若因受让方单方原因致使未能按照约定的开工
和建设周期完成建设的,受让方补偿相关损失;受让方累计超期1年未开工建设,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3)受让方的项目全部建成并正式投产后,若生产经营性税收年缴纳额达不到约定数额,累计超过2年的取消受让方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累计超过5年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4)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否则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土地使用权取得后两年内抵押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款。建筑限高(米):≤30;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32。4永挂2023-32号永公土【2024】-8号皇沟大道西侧###路北侧********平方米工业用地1≤并且≤********≤并且≤5515≤并且≤2050年有底价********备注:(一)受让方须在宗地使用过程中遵守以下条款。 1.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234万元/亩) 2.亩均产能效益不低于500万元。 3.亩均生产经营性税收不低于15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18万元/亩)。 4.建筑密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执行。 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控专家楼、公寓楼、职工食堂的建设,以上准许建设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与厂房一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6.建设进度及要求。(1)受让方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2)方案审批后3个月内完善手续并开工建设,工程须同步建设或先生产性设施建设后配套设施建设,1年内建成投产,若因极端和恶劣天气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节点相应顺延。 7.招商选资协议约定的其他限制性条款。8.各类退线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永城经济技术开发****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二)受让人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出让人有权根据土地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选资协议进行处理,视受让人违约情况按如下方式予以追究责任:(1)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数额或设备技术进行建设的,若投资总额不足约定的50%,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并无偿收缴地上已建任何附属物,下同。)(2)除不可抗力外,若因受让方单方原因致使未能按照约定的开工
和建设周期完成建设的,受让方补偿相关损失;受让方累计超期1年未开工建设,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3)受让方的项目全部建成并正式投产后,若生产经营性税收年缴纳额达不到约定数额,累计超过2年的取消受让方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累计超过5年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4)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否则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土地使用权取得后两年内抵押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款。另该宗地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米):≤30;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35。5永挂2022-24-1号永公土【2024】-9###市马牧镇********平方米工业用地1≤并且≤********≤并且≤50≤2050年有底价********备注: (一)受让方须在宗地使用过程中遵守以下条款。 1.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234万元/亩) 2.亩均产能效益不低于500万元。 3.亩均生产经营性税收不低于15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18万元/亩)。 4.建筑密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执行。 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控专家楼、公寓楼、职工食堂的建设,以上准许建设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与厂房一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6.建设进度及要求。(1)受让方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2)方案审批后3个月内完善手续并开工建设,工程须同步建设或先生产性设施建设后配套设施建设,1年内建成投产,若因极端和恶劣天气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节点相应顺延。 7.招商选资协议约定的其他限制性条款。8.各类退线及其他未尽事项###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二)受让人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出让人有权根据土地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选资协议进行处理,视受让人违约情况按如下方式予以追究责任:(1)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数额或设备技术进行建设的,若投资总额不足约定的50%,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并无偿收缴地上已建任何附属物,下同。)(2)除不可抗力外,若因受让方单方原因致使未能按照约定的开工
和建设周期完成建设的,受让方补偿相关损失;受让方累计超期1年未开工建设,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3)受让方的项目全部建成并正式投产后,若生产经营性税收年缴纳额达不到约定数额,累计超过2年的取消受让方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累计超过5年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4)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否则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土地使用权取得后两年内抵押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款。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15。6永挂2022-24-2号永公土【2024】-10###市马牧镇********平方米工业用地1≤并且≤********≤并且≤50≤2050年有底价********备注: (一)受让方须在宗地使用过程中遵守以下条款。 1.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234万元/亩) 2.亩均产能效益不低于500万元。 3.亩均生产经营性税收不低于15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18万元/亩)。 4.建筑密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执行。 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控专家楼、公寓楼、职工食堂的建设,以上准许建设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与厂房一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6.建设进度及要求。(1)受让方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2)方案审批后3个月内完善手续并开工建设,工程须同步建设或先生产性设施建设后配套设施建设,1年内建成投产,若因极端和恶劣天气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节点相应顺延。 7.招商选资协议约定的其他限制性条款。8.各类退线及其他未尽事项###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二)受让人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出让人有权根据土地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选资协议进行处理,视受让人违约情况按如下方式予以追究责任:(1)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数额或设备技术进行建设的,若投资总额不足约定的50%,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并无偿收缴地上已建任何附属物,下同。)(2)除不可抗力外,若因受让方单方原因致使未能按照约定的开工
和建设周期完成建设的,受让方补偿相关损失;受让方累计超期1年未开工建设,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3)受让方的项目全部建成并正式投产后,若生产经营性税收年缴纳额达不到约定数额,累计超过2年的取消受让方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累计超过5年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4)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否则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土地使用权取得后两年内抵押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款。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16。7永挂2022-24-3号永公土【2024】-11###市马牧镇********平方米工业用地1≤并且≤********≤并且≤50≤2050年有底价********备注: (一)受让方须在宗地使用过程中遵守以下条款。 1.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234万元/亩) 2.亩均产能效益不低于500万元。 3.亩均生产经营性税收不低于15万元(豫政〔2015〕66号文件明确的###市及###县标准,其他区域18万元/亩)。 4.建筑密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执行。 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控专家楼、公寓楼、职工食堂的建设,以上准许建设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与厂房一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6.建设进度及要求。(1)受让方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2)方案审批后3个月内完善手续并开工建设,工程须同步建设或先生产性设施建设后配套设施建设,1年内建成投产,若因极端和恶劣天气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节点相应顺延。 7.招商选资协议约定的其他限制性条款。8.各类退线及其他未尽事项###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二)受让人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出让人有权根据土地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选资协议进行处理,视受让人违约情况按如下方式予以追究责任:(1)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数额或设备技术进行建设的,若投资总额不足约定的50%,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并无偿收缴地上已建任何附属物,下同。)(2)除不可抗力外,若因受让方单方原因致使未能按照约定的开工
和建设周期完成建设的,受让方补偿相关损失;受让方累计超期1年未开工建设,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3)受让方的项目全部建成并正式投产后,若生产经营性税收年缴纳额达不到约定数额,累计超过2年的取消受让方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累计超过5年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4)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否则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土地使用权取得后两年内抵押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款。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17。 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网上挂牌活动。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2025-2026年新余市空气质量提升精细化管控项目电子化不见面招标公告 2025-06-27
- 九江银行2025年借贷记IC卡、社保卡制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7
- 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7
-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通用设备采购公告 2025-06-27
- 弋阳县中医院扩容工程配套设施(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6-27
-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河源分行文员电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7
- 溯源好水健康中国628太原&长治活动采购公告 2025-06-27
- 涞源县食用菌种植大棚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7
- 中冶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蛟湖产业园(A区)项目劳务分包2标-H2招标公告 2025-06-27
- XXXXXXXXXX发动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7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高压加热器处置销售2台公开竞价公告二次
-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一层部分区域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省阳江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2027年技术、后勤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电视中心一期录制楼外墙饰面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采购水泥比选公示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底楼做隔断招标
- 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通用文具及日杂用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增城校区服务器存储系统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服饰供应项目装具及标识类招标公告
- 广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服饰供应项目鞋类及腰带类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