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安市胡集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20
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位于海安高新区拥徐村。
2.1.2工程规模:20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排灌站工程:新(拆)建灌溉泵站3座,改造泵站3座。渠系工程:新、拆建防渗明渠16.769km,排沟护砌10.92km,暗渠0.48km。渠系配套建筑物:新建配套建筑物836座,其中排水涵15座,跨渠板378座,分水闸203座,跌井234座(配套穿路涵管0.756km)。道路措施:新建3m水泥路29条,总长度6.529km。其他配套工程:田间放水口1400座,会车道20处,交叉口20处,警示桩116根,生态通道140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996万元。
2.1.4工期要求:30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6月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3月3
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0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排灌站工程:新(拆)建灌溉泵站3座,改造泵站3座。渠系工程:新、拆建防渗明渠16.769km,排沟护砌10.92km,暗渠0.48km。渠系配套建筑物:新建配套建筑物836座,其中排水涵15座,跨渠板378座,分水闸203座,跌井234座(配套穿路涵管0.756km)。道路措施:新建3m水泥路29条,总长度6.529km。其他配套工程:田间放水口1400座,会车道20处,交叉口20处,警示桩116根,生态通道140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5月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5月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
2月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2021年5月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排灌站,防渗渠道,暗渠,渡槽,过路涵,节制闸,分水闸,跨渠桥,机耕路等节水灌溉工程)施工,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
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10)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投标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其他材料的相关承诺书。
(11)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
5月13日至20
5月2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为:20
5月2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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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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