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总财务函【2023】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45448.9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4492.01(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54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工程、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9年4月至20
4月
)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11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业绩。(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无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04月3
16时00分至20
05月13日17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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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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