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山油田场站运行维护及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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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福山油田场站运行维护及检修项目招标己由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20
福山油田场站运行维护(含应急抢险及站场工艺改造)及计划性检修等工程进行招标采购。站场油气生产现状如下:
2.1 花场油气处理站:一期规模为65×104m3/d的天然气预处理系统,25×104m3/d天然气处理系统,10×104t/a凝析油处理系统,500方/天的污水处理及注水系统,产品储运及辅助配套系统;二期天然气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50×104m3/d,包括35×104m3/d低压气增压系统及配套辅助系统,福山油田中心化验室1座;处理规模为15万方/年CCUS装置及配套的辅助系统。
2.2花东计量站:40×104m3/d油气分离系统、300 m3/d凝析油增压系统、20×104m3/d低压气增压系统。
2.3花场联合站:25×104t/a原油脱水稳定系统、800m3/d污水处理系统、700m3/d注水系统及其相应的辅助生产系统(水电气、消防等),35kV变电站1座。
2.4白莲集输注气站:包含CO2注气系统,日注气能力18×104m3/d(单台9×104m3/d)以及辅助电气、仪表系统及油气集输设施。
2.5马村中转油库,4×104m3/d油罐储运及配套辅助系统等。
2.6朝4地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及配套系统。
2.7 单井井场270余座.
2.3计划工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
12月31 日,同时满足招标人具体项目委托时委托单规定要求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2.5工程内容:
根据日常工作性质及具体要求,按专业配齐人员组织及保运设备、工机具等,成立独立的保运班组,365天24小时保障福山油田所属的所有站场正常生产运行,主要工程范围为场站运行维护(包括应急抢险及站场工艺改造)、场站检修、油田安全隐患整改以及废弃井场设施清理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管线动火作业;(2)装置检修;(3)损坏的劳动保护及装置维修、更换;(4)需要机械开挖才能完成动土作业;(5)日常小微安全环保隐患整改;(6)吊装作业;(7)场区内损坏的电缆、用电设施等的更换;(8)应急抢险;(9)场区设备基础、道路、绿化、围墙及生产用房等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10)场区内局部管线等工艺流程、故障设备及阀门等的更换、调改;(11)零星设备及工艺安装工程,如抽油机、分离器、仪表等单体设备安装,单井井口工艺安装;(12)零星工艺改造、优化、隐患治理及甲方委托的其它保障场站生产运行的工作。
2.6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410万元(不含税)
(1)油气集中处理场站运行维护200万元。
(2)采油井场及集输管道运行维护200万元。
(3)场站装置计划性检修400万元。
(4)安全隐患整改260万元。
(5)报废设备拆除及废弃井场清理350万元。
具体工作量以当年实际委托工作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7质量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各专业设计文件要求的规范标准。
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条例,包括但不限于:
(1) 海南福山油田标准化设计图纸;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3)《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GB50819-2013);
(4)《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540-2009);
(5) 国家在用的相关的其他标准、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等。
(6) 石油天然气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等。
(7) 现行海南省有关规范及条例。
2.8结算方式:实际结算以施工预算经甲方造价部门根据规定的相关定额审核后的价格为基础,按投标人所报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后作为结算金额。本次招标有效期一年,合同签一年,按季度进行验收结算。
2.9其他:本次招标结果对福山油田及其部门、单位均有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的需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日期或结算单日期为准)从事油气井生产、炼油、油气处理装置、化工装置等保运、维护等业务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发票或结算单。
3.6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应具备石油化工施工类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管理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能证明项目经理任命的相关资料。
(2)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油气生产保运(含应急抢险及站场工艺改造)操作人员至少12人,需满足本方案第六条第2款的必备人员要求,其中焊工、电工、起重作业工需持证上岗,上述人员需至少包含4个技师。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扫描件。
3.7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质量安全事故。
3.8 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相关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服务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通报或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3.9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本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不允许违法分包。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4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14.1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3 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4.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
5月
至 20
5月1
23:59:59(北京
,下同)内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20
2.1 花场油气处理站:一期规模为65×104m3/d的天然气预处理系统,25×104m3/d天然气处理系统,10×104t/a凝析油处理系统,500方/天的污水处理及注水系统,产品储运及辅助配套系统;二期天然气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50×104m3/d,包括35×104m3/d低压气增压系统及配套辅助系统,福山油田中心化验室1座;处理规模为15万方/年CCUS装置及配套的辅助系统。
2.2花东计量站:40×104m3/d油气分离系统、300 m3/d凝析油增压系统、20×104m3/d低压气增压系统。
2.3花场联合站:25×104t/a原油脱水稳定系统、800m3/d污水处理系统、700m3/d注水系统及其相应的辅助生产系统(水电气、消防等),35kV变电站1座。
2.4白莲集输注气站:包含CO2注气系统,日注气能力18×104m3/d(单台9×104m3/d)以及辅助电气、仪表系统及油气集输设施。
2.5马村中转油库,4×104m3/d油罐储运及配套辅助系统等。
2.6朝4地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及配套系统。
2.7 单井井场270余座.
2.3计划工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2.5工程内容:
根据日常工作性质及具体要求,按专业配齐人员组织及保运设备、工机具等,成立独立的保运班组,365天24小时保障福山油田所属的所有站场正常生产运行,主要工程范围为场站运行维护(包括应急抢险及站场工艺改造)、场站检修、油田安全隐患整改以及废弃井场设施清理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管线动火作业;(2)装置检修;(3)损坏的劳动保护及装置维修、更换;(4)需要机械开挖才能完成动土作业;(5)日常小微安全环保隐患整改;(6)吊装作业;(7)场区内损坏的电缆、用电设施等的更换;(8)应急抢险;(9)场区设备基础、道路、绿化、围墙及生产用房等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10)场区内局部管线等工艺流程、故障设备及阀门等的更换、调改;(11)零星设备及工艺安装工程,如抽油机、分离器、仪表等单体设备安装,单井井口工艺安装;(12)零星工艺改造、优化、隐患治理及甲方委托的其它保障场站生产运行的工作。
2.6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410万元(不含税)
(1)油气集中处理场站运行维护200万元。
(2)采油井场及集输管道运行维护200万元。
(3)场站装置计划性检修400万元。
(4)安全隐患整改260万元。
(5)报废设备拆除及废弃井场清理350万元。
具体工作量以当年实际委托工作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7质量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各专业设计文件要求的规范标准。
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条例,包括但不限于:
(1) 海南福山油田标准化设计图纸;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3)《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GB50819-2013);
(4)《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540-2009);
(5) 国家在用的相关的其他标准、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等。
(6) 石油天然气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等。
(7) 现行海南省有关规范及条例。
2.8结算方式:实际结算以施工预算经甲方造价部门根据规定的相关定额审核后的价格为基础,按投标人所报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后作为结算金额。本次招标有效期一年,合同签一年,按季度进行验收结算。
2.9其他:本次招标结果对福山油田及其部门、单位均有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的需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日期或结算单日期为准)从事油气井生产、炼油、油气处理装置、化工装置等保运、维护等业务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发票或结算单。
3.6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应具备石油化工施工类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管理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能证明项目经理任命的相关资料。
(2)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油气生产保运(含应急抢险及站场工艺改造)操作人员至少12人,需满足本方案第六条第2款的必备人员要求,其中焊工、电工、起重作业工需持证上岗,上述人员需至少包含4个技师。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扫描件。
3.7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质量安全事故。
3.8 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相关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服务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通报或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3.9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本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不允许违法分包。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4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14.1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3 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4.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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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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