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评审标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80万元/年,投标超过此限价,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05月0
至20
05月1
,每天
09:00-11:30,
14:00-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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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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