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沪苏湖铁路(苏州段)公网覆盖及干线光缆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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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采购金额预估为782.1748万元(不含税)
建设地点:苏州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
内完成,具体实施顺序及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招标人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
内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2)施工工期: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6
内完成,具体实施顺序及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3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含乙供材料)等。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勘察设计费、施工费投标折扣上限均为95.0%,投标人“投标折扣”大于“投标折扣上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控股管理关系:
(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
为准)须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铁路线路(包括:高铁、普铁、城际铁路等)的公网通信覆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
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
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未体现与本次同类项目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
2.1.5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1)、(2)项要求:
(1)设计勘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证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提供证书扫描件。
A.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有效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②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统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投标人若不实施施工分包,须提供以上1)至3)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实施施工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以上1)至3)的要求。
2.1.6 人员要求:三类安管人员需同时具有(1)、(2)、(3):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需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与本项(1)和(2)中的人员一致。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
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
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除外)。说明:投标人若不实旅施工分包,须提供以上(1)、(2)、(3)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实施施工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以上(1)、(2)、(3)的要求。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如需进行分包,须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再分包给符合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4月0
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4月0
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4月0
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江苏省/苏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总部/江苏省分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苏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20
05月0
00时00分00秒至20
05月13日24时00分00秒(北京
,下同)。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采购金额预估为782.1748万元(不含税)
建设地点:苏州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
(2)施工工期: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6
1.3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含乙供材料)等。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勘察设计费、施工费投标折扣上限均为95.0%,投标人“投标折扣”大于“投标折扣上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控股管理关系:
(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2.1.5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1)、(2)项要求:
(1)设计勘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证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提供证书扫描件。
A.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有效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②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统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投标人若不实施施工分包,须提供以上1)至3)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实施施工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以上1)至3)的要求。
2.1.6 人员要求:三类安管人员需同时具有(1)、(2)、(3):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需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与本项(1)和(2)中的人员一致。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如需进行分包,须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再分包给符合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4月0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4月0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4月0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江苏省/苏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总部/江苏省分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苏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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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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