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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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H0500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注册后查看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6622万人民币(不含税),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金融CBD东侧,东邻崇阳溪、朱熹大道,南邻中国人民保险地块,西邻城市绿地,北邻松溪街;
2.2.项目建设规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6904平方米(约10.35亩),本期新建一栋生产调度中心(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合计建设建筑面积9828.89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包括工程红线范围内详细勘察、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总体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暖通、消防、电气(含可靠性用电外线部分)、临时用电、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节能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设计文件评审、报批;b.承担所有深化设计、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而出现的修改的工作等)。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承包人应提供竣工后的BIM设计成果交付至发包人。其中,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编制。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强弱电、网络)、市政接驳口、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含红线范围外及红线范围内)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并负责完成以下工作:a.负责办理有关对外协调和工程报批、报建等工作;b.临时办公建筑;c.试验检验及配合服务;d.水土保持施工:项目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详工程材料清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清单文件。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本项目为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中标后施工时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无缺项、漏项,否则缺、漏的分项工程需承包人自行补充施工,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再调整,其项目总工期不予另行调整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356.5148万元(含暂列金,含税),其中工程建安费(含税)6245.6975万元(含暂列金450万),设计费(含详勘及BIM设计)110.8173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提供辅助服务的税率为6%,例如设计、勘察等,本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为9%,例如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和安装服务等。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2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完整送审版建筑基础图纸,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供完整送审版主体工程(含装修和室外工程)图纸。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期工程,具体详相关图纸;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时争创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同时争创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
2.7.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如独立投标人进行分包,分包单位仅限一名,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若同时作为本项目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分包单位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分包单位应具备本招标公告第3.1条中对应的全部设计或全部施工资质要求。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相应资质的扫描文件,如未附上相应文件则不接受其投标。(3)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4)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若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发包人有权顺延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4月3
12时00分00秒(北京
,下同)至20
5月3
12时00分00秒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投标截止
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H0500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注册后查看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6622万人民币(不含税),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金融CBD东侧,东邻崇阳溪、朱熹大道,南邻中国人民保险地块,西邻城市绿地,北邻松溪街;
2.2.项目建设规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6904平方米(约10.35亩),本期新建一栋生产调度中心(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合计建设建筑面积9828.89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包括工程红线范围内详细勘察、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总体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暖通、消防、电气(含可靠性用电外线部分)、临时用电、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节能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设计文件评审、报批;b.承担所有深化设计、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而出现的修改的工作等)。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承包人应提供竣工后的BIM设计成果交付至发包人。其中,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编制。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强弱电、网络)、市政接驳口、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含红线范围外及红线范围内)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并负责完成以下工作:a.负责办理有关对外协调和工程报批、报建等工作;b.临时办公建筑;c.试验检验及配合服务;d.水土保持施工:项目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详工程材料清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清单文件。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本项目为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中标后施工时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无缺项、漏项,否则缺、漏的分项工程需承包人自行补充施工,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再调整,其项目总工期不予另行调整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356.5148万元(含暂列金,含税),其中工程建安费(含税)6245.6975万元(含暂列金450万),设计费(含详勘及BIM设计)110.8173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提供辅助服务的税率为6%,例如设计、勘察等,本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为9%,例如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和安装服务等。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2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完整送审版建筑基础图纸,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供完整送审版主体工程(含装修和室外工程)图纸。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期工程,具体详相关图纸;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时争创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同时争创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
2.7.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如独立投标人进行分包,分包单位仅限一名,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若同时作为本项目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分包单位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分包单位应具备本招标公告第3.1条中对应的全部设计或全部施工资质要求。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相应资质的扫描文件,如未附上相应文件则不接受其投标。(3)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4)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若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发包人有权顺延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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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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