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蓝山县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蓝发改投【2023】5号、蓝审(招)许准字2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和争取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蓝山县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2.2 建设地点:蓝山县。
2.3 建设规模:拟在塔峰镇、太平圩镇、土市镇、新圩镇4个乡镇24个行政村建设3座30m³/d、7座50m³/d、8座80m³/d、3座100m³/d、5座120m³/d、1座150m³/d和2座200m³/d共 29座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最高投标限价:4672.59 万元。具体以最终发布初步设计图纸和清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全过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对方案设计优化及调整。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
2.7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其中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150天内完成12座污水处理站的建设,360天内完成所有污水处理站建设。
2.8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9 其他: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名称)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 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 /(工程相关专业名称)专业 /(高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级别)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 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 / (专业名称)专业 / (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和级别)和 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名称)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级别)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名称)/ 专业 (职称级别) /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 /(专业名称)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技术职称和 (级别)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 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 2个独立法人组成。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组成必须为一方为施工主体,一方为设计主体;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资格审查、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 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 要 求,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投标人近3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095 天),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2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治理或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3.10 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近3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095天)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2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治理或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4 年04月3~ 2024 年05月2
17时止 (北京
)在注册后查看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即:投标截止
,下同)及开标
为20
0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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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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