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财政):SCLY-C-2024001(GY)
项目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队伍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侦检防护器材)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35Z
预算金额(元):134332036.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25168000.00,标包2:6738061.00,标包3:2989309.00,标包4:2889642.00,标包5:15618000.00,标包6:10594956.00,标包7:9156000.00,标包8:15373600.00,标包9:7912000.00,标包10:6865500.00,标包11:18000000.00,标包12:4323040.00,标包13:6036400.00,标包14:2667528.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1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16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2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738061.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3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89309.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4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89642.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5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6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6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594956.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7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15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8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3736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9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9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10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86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 11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 12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32304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3
标项名称: 13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3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4
标项名称: 14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67528.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2: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3: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4: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5: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6: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7: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8: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9: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10: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11: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12: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13: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标包14:器材装备、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标项13:否
标项1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标项6:,标项7:,标项8:,标项9:,标项10:,标项11:,标项12:,标项13:,标项14: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6: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7: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8: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9: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0: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标项4:
无
标项5:
无
标项6:
无
标项7:
无
标项8:
无
标项9:
无
标项10:
无
标项11:
无
标项12:
无
标项13:
无
标项14: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
04月2
至 20
05月0
,每天
00:00至11:59 ,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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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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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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