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农经〔2023〕47号)批准建设。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授权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批复》(双政复〔2023〕116 号)明确招标人为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楚雄州双柏县妥甸镇、大庄镇、法脿镇、大麦地镇4个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城乡供水水厂建设工程。新建城乡供水水厂1座,供水规模为 10000m³/d,位于妥甸镇箐口村,与县城自来水厂同时供水,总服务人口 63062 人;城乡供水水厂水源自现状水厂上方已建的 2000m³蓄水池提水,新增潜水泵 3 台(两用一备),新建城乡供水水厂的引水管道13.043km,新建有效容积 2000m³水池1座;新建泵房1座,1000 m³高位水池1座,压力流清水输水管道0.866km,信息化系统一套。
2.3.2城乡供水水厂至县城原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新建 DN600输水管道3.164km。
2.3.3城乡供水水厂至大庄镇小沙河水厂高位水池、罗少高位水池输水管道。该管道终点至罗少村委会 300m3高位水池输水干管,在小沙河水厂处设支管至小沙河水厂清水池。新建 DN100~DN350 输配水管道14.081km。
2.3.4城乡供水水厂至法脿镇管网延伸工程(折苴村委会片区):新建 DN25~DN150 配水管道全长 38.83km,新建入户管网全长 22.00km,并配套蓄水池、阀门井、减压池等附属构筑物。
2.3.5城乡供水水厂至大麦地镇管网延伸工程(野牛村、邦三村、蚕豆田村委会片区):新建 DN25~DN150 配水管道全长82.592km;新建入户管网全长9.855km,并配套蓄水池、阀门井、减压池等附属构筑物。
2.4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37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为10069.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
2.5.1勘察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并配合完成相关审查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等工作。
2.5.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工期要求:
2.6.1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并具备审查条件。
2.6.2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具体开工以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并对提供的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7.2施工: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并保证通过验收。
2.7.3总承包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4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质量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负主要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6本项目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3.2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3.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其他设计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3.4.2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
(1)拟配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近专业)工程或市政工程(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以下要求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1月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成立
: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颁发
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2021年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
3.5.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3.5.6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2021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注:所有查询结果原件需扫描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4月2
00时00分至20
04月2
23时59分(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
)为20
05月13日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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