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仑苍镇阀门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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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仑苍镇阀门城片区,共分为三个子项目,分别为仑苍镇阀门城建设项目、配套教育设施项目、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其中:
子项目一仑苍镇阀门城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专业市场、阀门超市、商务酒店、餐饮娱乐、办公楼、企业小总部、仓储中心、公寓、住宅、配套道路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80亩,包含140亩阀门城商业项目以及40亩住宅开发项目。阀门城商业项目容积率3.3,建筑密度40%,总建筑面积407578m2(计容建筑面积308015m2,不计容建筑面积99563m2),采用装配式建造。住宅开发项目容积率2.60,建筑密度25%,总建筑面积88687m2(计容建筑面积69333m2,不计容建筑面积19354m2);周边配套道路总长度851m,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子项目二配套教育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用地面积56678.70㎡,总建筑面积40662.4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5881.83㎡,不计容建筑面积4780.6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综合楼、4#教学楼、5#教学楼、8#看台、9#风雨操场、10#食堂、12#教师宿舍、17#门卫、18#门卫、综合区架空通道,并配套建设绿化、室外场地、道路及给排水、电气、消防、边坡支护等工程。
子项目三配套道路项目道路总长度约3875m,包含仑苍村学府一路道路项目、环镇路项目。仑苍村学府一路道路项目位于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内,共包含3条道路,包括改造支路、学府一路、停车场支路,长度分别为255m、605m、236m,总长度合计109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环镇路项目位于南安市仑苍镇中心镇区南侧,道路全长2779.121米,路基宽度为24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时速为4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说明: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项目业主单位或其指定单位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82267.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58906.86万元,设备购置费约4691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52054.6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4398万元,预备费约9998.18万元。各子项目的投资规模详见发包人要求,项目的建设投资最终以项目业主单位或其指定单位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企业投融资合作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企业投融资合作、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勘察设计(仅含子项目一的勘察设计、子项目三的施工图设计)、采购(不含子项目二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及施工】。
2.5 合作期限:投资合作期自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日起至投资合作结束之日止,各子项目的建设时序及建设工期以项目业主单位确定的为准(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工程建设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须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若有)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最新文件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2)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33号)等最新文件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3)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市政公用工程: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备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市政公用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备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
3.5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由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融资合作或主体工程设计任务仅能由联合体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任务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任务仅能由联合体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负责。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若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扫描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扫描件,上述所有扫描件须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应为投标截止
前福建省住建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
3.6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4月2
08时00分00秒至20
05月1
08时30分00秒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仑苍镇阀门城片区,共分为三个子项目,分别为仑苍镇阀门城建设项目、配套教育设施项目、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其中:
子项目一仑苍镇阀门城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专业市场、阀门超市、商务酒店、餐饮娱乐、办公楼、企业小总部、仓储中心、公寓、住宅、配套道路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80亩,包含140亩阀门城商业项目以及40亩住宅开发项目。阀门城商业项目容积率3.3,建筑密度40%,总建筑面积407578m2(计容建筑面积308015m2,不计容建筑面积99563m2),采用装配式建造。住宅开发项目容积率2.60,建筑密度25%,总建筑面积88687m2(计容建筑面积69333m2,不计容建筑面积19354m2);周边配套道路总长度851m,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子项目二配套教育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用地面积56678.70㎡,总建筑面积40662.4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5881.83㎡,不计容建筑面积4780.6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综合楼、4#教学楼、5#教学楼、8#看台、9#风雨操场、10#食堂、12#教师宿舍、17#门卫、18#门卫、综合区架空通道,并配套建设绿化、室外场地、道路及给排水、电气、消防、边坡支护等工程。
子项目三配套道路项目道路总长度约3875m,包含仑苍村学府一路道路项目、环镇路项目。仑苍村学府一路道路项目位于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内,共包含3条道路,包括改造支路、学府一路、停车场支路,长度分别为255m、605m、236m,总长度合计109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环镇路项目位于南安市仑苍镇中心镇区南侧,道路全长2779.121米,路基宽度为24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时速为4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说明: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项目业主单位或其指定单位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82267.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58906.86万元,设备购置费约4691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52054.6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4398万元,预备费约9998.18万元。各子项目的投资规模详见发包人要求,项目的建设投资最终以项目业主单位或其指定单位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企业投融资合作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企业投融资合作、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勘察设计(仅含子项目一的勘察设计、子项目三的施工图设计)、采购(不含子项目二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及施工】。
2.5 合作期限:投资合作期自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日起至投资合作结束之日止,各子项目的建设时序及建设工期以项目业主单位确定的为准(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工程建设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须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若有)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最新文件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2)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33号)等最新文件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3)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市政公用工程: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备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市政公用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备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
3.5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由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融资合作或主体工程设计任务仅能由联合体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任务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任务仅能由联合体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负责。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若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扫描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扫描件,上述所有扫描件须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应为投标截止
3.6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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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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