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LCJ上游XZ段集控分中心建设(基础设施部分)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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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LCJ上游XZ段集控分中心建设(基础设施部分)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以下简称“综合楼”)。
规模:在综合楼内开展集控分中心基础设施部分相关设计工作,综合楼内涉及的总体面积约11000㎡。
招标范围:完成集控分中心配套基础设施总体布局规划,编制集控分中心配套基础设施的总体布局详细规划建议书、功能区域布局图;完成集控分中心各基础设施设计,包含生产、办公、辅助配套等各类用房的设计,配套电源、暖通、信息化等基础设施系统的设计;提供设计各类支撑服务,包括建筑物安全检测、设计方案论证和变更、配合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实施招标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设计和服务周期: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提交建筑结构承重等安全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集控分中心总体布局规划,并提交评审;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自然日内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集控运行大厅设计,水调值班大厅、网安值班大厅、科创演练室等设计,以及建筑加固设计、消防调整设计,并提交评审;
(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自然日内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集控分中心数据通信机房设计、办公管理用房设计、辅助配套用房设计、建筑智能化相关系统设计、总体网络及安全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设计;
(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并提交评审;
(5) 设计工作完成后,提供设计后续支撑服务直至所设计的项目内容实施验收完成,包括整理设计资料、配合招标工作、配合设计交底、配合新增及变更需求确认、处理设计变更事宜等。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资质等级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至少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中的2项,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其余资质要求。同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各方分工情况,联合体各方应满足“3.2.5(3)联合体分工及资质对应表”的资质要求。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经理)(设计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几类其中之一: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力建设工程、信息化或通信工程),且设计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
等关键信息页),提供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该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担任,满足上述项目负责人要求,并提供资料。
3.2.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几类其中之一: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力建设工程、信息化或通信工程),且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
等关键信息页)并加盖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满足上述投标人业绩要求,并提供资料。
3.2.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分工及资质对应表:
设计内容 资质要求
集控分中心总体布局规划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生产用房设计(集控运行大厅、水调值班大厅、网安值班大厅、科创演练室)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生产用房设计(集控分中心数据通信机房) 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办公管理用房设计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辅助配套用房设计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配套基础设施相关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建筑加固、消防调整设计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从20
04月1
09时00分起至20
04月2
17时00分止。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LCJ上游XZ段集控分中心建设(基础设施部分)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以下简称“综合楼”)。
规模:在综合楼内开展集控分中心基础设施部分相关设计工作,综合楼内涉及的总体面积约11000㎡。
招标范围:完成集控分中心配套基础设施总体布局规划,编制集控分中心配套基础设施的总体布局详细规划建议书、功能区域布局图;完成集控分中心各基础设施设计,包含生产、办公、辅助配套等各类用房的设计,配套电源、暖通、信息化等基础设施系统的设计;提供设计各类支撑服务,包括建筑物安全检测、设计方案论证和变更、配合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实施招标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设计和服务周期: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提交建筑结构承重等安全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集控分中心总体布局规划,并提交评审;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自然日内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集控运行大厅设计,水调值班大厅、网安值班大厅、科创演练室等设计,以及建筑加固设计、消防调整设计,并提交评审;
(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自然日内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集控分中心数据通信机房设计、办公管理用房设计、辅助配套用房设计、建筑智能化相关系统设计、总体网络及安全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设计;
(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并提交评审;
(5) 设计工作完成后,提供设计后续支撑服务直至所设计的项目内容实施验收完成,包括整理设计资料、配合招标工作、配合设计交底、配合新增及变更需求确认、处理设计变更事宜等。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资质等级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至少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中的2项,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其余资质要求。同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各方分工情况,联合体各方应满足“3.2.5(3)联合体分工及资质对应表”的资质要求。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经理)(设计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几类其中之一: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力建设工程、信息化或通信工程),且设计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
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担任,满足上述项目负责人要求,并提供资料。
3.2.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满足上述投标人业绩要求,并提供资料。
3.2.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分工及资质对应表:
设计内容 资质要求
集控分中心总体布局规划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生产用房设计(集控运行大厅、水调值班大厅、网安值班大厅、科创演练室)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生产用房设计(集控分中心数据通信机房) 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办公管理用房设计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辅助配套用房设计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配套基础设施相关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建筑加固、消防调整设计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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