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综合保障部杂粮及米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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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合保障部杂粮及米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功能目标:综保部各自营食堂米类、杂粮类食品原料采购实现集中采购整体目标。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为国航综保部各采购需求单位供应米类、杂粮食品原料,满足国家产品质量要求。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1)产品质量要求:
a.产品品质保证: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
b.供应商所送货品的保质期限自交付后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月或年)。
c.产品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晰。
d.因包装、运输或装卸造成产品的损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产品不能按照使用单位订单及本合同约定交货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承担责任。
e.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检验机构认定不合格产品,供应商须在三天内给予解决;如超出三天仍未解决,我方使用单位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全都调换产品或者退货,并且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如我方要求退货的,供应商应按约定的产品采购价款无条件先予全额退款并接受退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抵扣。
(2)服务送货要求:
a.送货
、地点及频次(附件3):
b.交货地点以及收货
以我方实际要求为准。我方8:00-18:00间下单,供应商次日全天至第三日
配送到位,节假日正常配送,春节期间如法定假日内需送货,我方需在放假前告知,对需低温储藏的产品,在配送过程中,应采取降温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周通知我方。
c.供应商必须按照我方采购人员通知的
、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我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d.响应
:电话响应30分钟,服务响应24小时送货,应急保证2小时内送达,退换货响应48小时
e.需由专人、专车负责我方供货及日常沟通联系。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卖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5.验收标准:供应商按照我方订单将货品送至我方指定地点后,供应商提供的货品须经过我方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并由双方签写送货单,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我方要求的货品;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我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6.建议合同期限:3年
7.合同保护期:
合同终止后,我方未选聘新的供应商接管时,则由原合作机构提供为期不超过六个月服务,我方按照原合同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8.付款要求:
(1)本采购项目的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我方与供应商按实际购买数量每月结算一次。我方收到全部产品并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对账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次月将货款电汇至供应商开户银行账户。
(3)如后期国家税率有调整,结算金额以现行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结算金额按照调整后含税价格进行结算。
其余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资质、业绩要求等。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结合项目业绩、财务状况等,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项目谈判。
三、采购公告发布
为20
04月1
至20
04月2
23时59分00秒 (北京
,下同)进行报名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合保障部杂粮及米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功能目标:综保部各自营食堂米类、杂粮类食品原料采购实现集中采购整体目标。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为国航综保部各采购需求单位供应米类、杂粮食品原料,满足国家产品质量要求。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1)产品质量要求:
a.产品品质保证: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
b.供应商所送货品的保质期限自交付后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月或年)。
c.产品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晰。
d.因包装、运输或装卸造成产品的损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产品不能按照使用单位订单及本合同约定交货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承担责任。
e.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检验机构认定不合格产品,供应商须在三天内给予解决;如超出三天仍未解决,我方使用单位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全都调换产品或者退货,并且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如我方要求退货的,供应商应按约定的产品采购价款无条件先予全额退款并接受退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抵扣。
(2)服务送货要求:
a.送货
b.交货地点以及收货
c.供应商必须按照我方采购人员通知的
d.响应
e.需由专人、专车负责我方供货及日常沟通联系。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卖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5.验收标准:供应商按照我方订单将货品送至我方指定地点后,供应商提供的货品须经过我方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并由双方签写送货单,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我方要求的货品;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我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6.建议合同期限:3年
7.合同保护期:
合同终止后,我方未选聘新的供应商接管时,则由原合作机构提供为期不超过六个月服务,我方按照原合同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8.付款要求:
(1)本采购项目的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我方与供应商按实际购买数量每月结算一次。我方收到全部产品并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对账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次月将货款电汇至供应商开户银行账户。
(3)如后期国家税率有调整,结算金额以现行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结算金额按照调整后含税价格进行结算。
其余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资质、业绩要求等。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结合项目业绩、财务状况等,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项目谈判。
三、采购公告发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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