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电缆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电缆类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TFGYLHW-47),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申请。
1.1.1预计规模:本项目总预算为400万元
1.2适用范围:本次工程通用物资采购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1.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及标包
1.7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够或承诺按税率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如不能提供,则须提供自行出具的2023年的财务报表,其中必须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申请资格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5.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5.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泰尔产品认证证书(TLC认证)/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2.5.3投标产品或申请同类产品还应具备近3年(2021年4月至今)至少三项供货业绩。
供货业绩需提供材料: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全部有效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日期为准。
2.6投标人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申请将被否决(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6.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6.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③信用中国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右上角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信用类型选择“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询并提供完整网页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制造本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授权函;(2)同一标包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进行申请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招标平台售卖。
★购标:注册完成后,点击“我要报名”——支付购买标书要求“现金”不用理会,在公告中找到我单位账户信息进行汇款,将汇款底单留存——点击“标书购买”后,点击“支付标书费用”进入界面后拉到最底有“上传附件”,将汇款底单上传后点击“支付”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4 年4月1
至 2024 年 4 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10 时 00 分至 14 时 00 分,
15 时 30 分至 19 时 00 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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