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起步区第五组团次干路工程(一期)、起步区NA12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次干路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3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次干路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12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次干路工程(一期)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8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次干路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13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NA12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4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起步区NA12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9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起步区NA12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一期)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58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起步区NA12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起步区第五组团次干路工程(一期)、起步区NA12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外部电源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起步区五组团。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起步区第五组团次干路工程(一期)、起步区NA12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一期)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五组团,总共涉及路灯箱变23台,环网柜2台,10KV电缆线路长度35.57km,电力排管(含2孔、4孔、6孔总和)4.7km,电缆井115座。本工程电源采用双电源环形供电方式,电源联锁采用地埋变双电源环形供电,两路电源来自上级同一电站不同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高压侧两路电源同时运行,高压联络开关处于断开状态,进线、联络开关设三锁两钥匙。各台变压器分列运行。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5月1
,计划竣工日期20
12月3
,缺陷责任期24个月,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批复
为准。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外部电源工程的高压电缆引入、光缆、变配电设施、变配电间设施、电缆桥架、电缆井等相关电气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电气试验、调试、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缺陷修复及电力移交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联合调试阶段、安全评估阶段、试运行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7其他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26116.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电力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中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①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指毕业证书)的签发为准】,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②近两年具有一项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电力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要求。若同一项目业绩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可重复使用。(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的修改);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A.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项修改为本条);
C.以上u、v、w、x、y、z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条要求为准;
D.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E.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4月1
00时00分00秒至20
05月0
13时59分00秒(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河源市学府大桥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承台、系梁模板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8
- 诸暨市商贸城核心区域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资金平衡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28
- 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工程试验检测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28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襄宜“金三角”协同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 天通苑南街道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 道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道孚县亚卓镇扎西岭村三产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绿园区十五五规划纲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 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长丰分校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 日照市东港区农业农村局“莓香河畔”等37个产业帮扶项目财产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采购20252026年度分局大院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8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 福州大学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布展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胚胎移植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 多通道平面微电极阵列记录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空压机及干燥机大修招标公告
- 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院综合楼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顺德检测院2025年度辅助检验服务采购(新疆地区)招标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和解中心调解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 省监狱局未成年犯管教所(白云监狱)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暨办公自动化设备运维(2025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