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及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组卷工作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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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TCAX-G2024-0002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及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组卷工作
预算金额:3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分项工作名称
单项限价
预估数量
太仓高新区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服务
********万元/批
12
太仓高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组卷服务
********万元/批
8
太仓高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报批组卷服务
12万元/批
1
太仓高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沟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不含征收)
12万元/批
1
采购需求:
协助采购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地块的报件组卷工作,根据国家###市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开展用地报批报件###市两级审查流转工作,获得建设用地或实施方案的批复。 整理项目用地报批过程中所有资料,形成备案纸质成果,并及时提交。采购的数量暂估:村镇批次12批;专项规划实施方案8批;建新区报批组卷服务1批;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不含征收)1批。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中标金额为止。以上条件满足一项即视为服务期限到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JSZC-********-TCAX-G2024-0002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及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组卷工作
预算金额:3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分项工作名称
单项限价
预估数量
太仓高新区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服务
********万元/批
12
太仓高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组卷服务
********万元/批
8
太仓高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报批组卷服务
12万元/批
1
太仓高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沟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不含征收)
12万元/批
1
采购需求:
协助采购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地块的报件组卷工作,根据国家###市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开展用地报批报件###市两级审查流转工作,获得建设用地或实施方案的批复。 整理项目用地报批过程中所有资料,形成备案纸质成果,并及时提交。采购的数量暂估:村镇批次12批;专项规划实施方案8批;建新区报批组卷服务1批;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不含征收)1批。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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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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