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预算:5.43万元;
4.采购需求:原位杂交仪。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自拟)
3.保证金证明材料。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
4月1
-20
4月2
,09:00-17:00(北京
)
2.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20
4月2
10时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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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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