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综合布线统一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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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综合布线统一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1.招标内容:为工商银行提供综合布线类工程施工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支行、营业网点、生产机房、办公大楼及辖内机构、总行贵金属业务部、总行私人银行部、总行内审上海分局等。营业网点综合布线类工程占比较高,单个项目一般不超20万元。详见采购需求(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说明、第五章 商务需求说明)。2.服务范围: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及辖内机构、总行贵金属业务部、总行私人银行部、总行内审上海分局。3.服务周期:三年(2024 年7 月1 日至2027 年6 月30 日)。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每项的含税投标单价不得超出含税最高单价,否则将以否决标处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综合布线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综合布线统一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条款: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wenshu.court.gov.cn))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1.3.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1月1 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1.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二)其他要求: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3 投标人在上海具有完备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请提供承诺书);2.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说明:以上内容1.1、1.2、1.6、2.1、2.2 提供证明资料,其他条款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均需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从2024 年04 月13 日 09 时00 分到2024 年04 月19 日 16 时30 分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综合布线统一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1.招标内容:为工商银行提供综合布线类工程施工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支行、营业网点、生产机房、办公大楼及辖内机构、总行贵金属业务部、总行私人银行部、总行内审上海分局等。营业网点综合布线类工程占比较高,单个项目一般不超20万元。详见采购需求(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说明、第五章 商务需求说明)。2.服务范围: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及辖内机构、总行贵金属业务部、总行私人银行部、总行内审上海分局。3.服务周期:三年(2024 年7 月1 日至2027 年6 月30 日)。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每项的含税投标单价不得超出含税最高单价,否则将以否决标处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综合布线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综合布线统一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条款: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wenshu.court.gov.cn))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1.3.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1月1 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1.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二)其他要求: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3 投标人在上海具有完备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请提供承诺书);2.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说明:以上内容1.1、1.2、1.6、2.1、2.2 提供证明资料,其他条款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均需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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