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的《胜利石油工程公司质量、服务、履约、易派客承诺函》,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7 投标人须提供自【开标日前39 】至【开标日前3 】期间( 以发票日期为准)标的物的销售业绩至少1份。业绩证明包括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8 投标人提供开标日前76 至开标日前3 ( 以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为准)本公司生产的任意一项标的物(或相同产品)在有资质(带有CMA标识或者ccs中国船级社)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卸扣、吊钩每类至少1份),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证明,ccs中国船级社检验报告需提供中国船级社官网查询截图。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4月1 16:00时至20 4月1 16:00时(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