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放疗中心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齐发改审发184号、齐发改审发1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放疗中心项目
2.2项目地点: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南院(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德龙路30号)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3历天,计划设计工期:20
5月1
-20
5月1
;计划施工工期:20
5月2
-20
9月2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
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
2.5项目概况:新建放疗中心项目(为单层医疗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20.2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720.26平方米外网新建)及外网新建、改造部分工程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无。
2.8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截止前1
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具有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及提供材料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2.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2.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
3.3.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1月至20
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3.2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1月至20
3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5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1月至20
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注: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3
)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成立
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报告)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
3.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
3.9.3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10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9信誉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的任何情形。
4.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前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下载为20
4月1
16时00分至20
4月3
9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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