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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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故发改备字【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故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资本金占20%,银行贷款占80% ,招标人为故城县故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故城县县城平安大道南、冀中大道西。
2.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行政教学综合楼,宿舍楼Ⅰ,报告厅,食堂后勤辅助用房,连廊;教学辅助用房;宿舍楼Ⅱ和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建设项目。
2.3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3890.10 平方米(约 50.84 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30441.19 平方米,其中新建行政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5035.17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宿舍楼Ⅰ建筑面积 5174.40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报告厅建筑面积 2282.54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食堂及后勤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784.08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连廊建筑面积 290.00 平方米;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1725.00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宿舍楼Ⅱ建筑面积 12650.00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2500.00 平方米;容积率 0.82;建筑总占地面积11311.26 平方米,建筑密度 33.38%。购置教学、生活、文娱设施设备,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硬化、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及附属设施。
工期:本项目建设期2年。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本项目前期咨询单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3月
00时00分至20
3月1
8时00分(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故发改备字【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故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资本金占20%,银行贷款占80% ,招标人为故城县故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故城县县城平安大道南、冀中大道西。
2.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行政教学综合楼,宿舍楼Ⅰ,报告厅,食堂后勤辅助用房,连廊;教学辅助用房;宿舍楼Ⅱ和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建设项目。
2.3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3890.10 平方米(约 50.84 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30441.19 平方米,其中新建行政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5035.17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宿舍楼Ⅰ建筑面积 5174.40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报告厅建筑面积 2282.54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食堂及后勤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784.08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连廊建筑面积 290.00 平方米;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1725.00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宿舍楼Ⅱ建筑面积 12650.00 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2500.00 平方米;容积率 0.82;建筑总占地面积11311.26 平方米,建筑密度 33.38%。购置教学、生活、文娱设施设备,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硬化、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及附属设施。
工期:本项目建设期2年。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本项目前期咨询单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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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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