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一采气厂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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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
第一采气厂环境监测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方案以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需要对所辖五座净化厂、四座回注站、一座储气库及其相关集气站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环境空气质量等开展年度环境检测。对五座净化厂8套烟气连续检测系统(CEMS系统)进行比对检测和故障期间检测、各类锅炉、工艺废气等排放口开展检测。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本项目预计金额354万元(不含税)。
检测区域:检测区域包含第一采气厂所属陕西和内蒙区所属相关村镇。
服务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环境检测服务的内容包含污染源排污申报检测、污染源监督检测、在线比对检测、专项调查检测及甲方安排的其它检测工作,现场进行废气、废水、地下水、固废(危废)、土壤、噪声、厂区边界、工业区边界、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检测,以及对水质、土壤及固体废物、环境大气、污染源废气的采样(具体见招标范围),与甲方共同开展科研活动、负责协调甲方所属区域环境事件相关事宜。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甲方要求的检测项目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方法必须采用现行的相关标准,检测程序必须采用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检查结果的判定必须采用现行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标准文件,并在要求期限内完成信息完整、记录规范和合规合法的月度和年度检测报告。
本项目需要5家服务商,根据中标结果排名工作量分配依次为:28%、22%、18%、16%、16%,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2招标范围:
对第一采气厂所属区域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监测,具体工作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内蒙境内所有区域包含第二净化厂、第五净化厂、乌5采出水处理站、 陕224储气库所有监测项目,陕西境内所有区域,包含三座净化厂(其中靖边一座,安塞一座、志丹一座)、三处采出水处理站(榆阳区一座、靖边东部一座、靖边西部一座)、储气库一座(横山区域)所有作业区所有监测项目以及相关的环境纠纷监测以及相关的环境纠纷监测,监测项目及工作内容包含以上所列但不限于,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说明:
1.所有检测项目必须包所列项目但不仅限于所列项目如环境纠纷检测等,具体情况由甲方安排根据实际安排。
2.本项目分布在第一采气厂陕西、内蒙境内,需要对所辖五座净化厂、4座回注站、2座储气库及其他集气站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地表水、环境空气等按要求开展环境检测。
3.鉴于地域跨度大、外部环境复杂和所需检测设备仪器和人员等考量,每个投标人在中标时务必考虑市场风险、自身综合实力和行业特点及公司投入的人力和设备仪器能否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人列入失信名单。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2
。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
环境监测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附表须包含附表1中的检测项目(投标人须按照附表1制作监测项目索引表,同时CMA证书附表扫描件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页,对应检测参数做红色下划线标注,否则否决投标)。
3.3人员要求: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3年10月-20
3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至少含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退休证明)。
3.4 设备要求:本项目设备要求详见表2。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投标人须承诺(未承诺则否决投标):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完成相关进场手续的办理;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各净化厂CEMS故障期间检测,必须6个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开展检测,具体期限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3.8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
04月0
至20
04月0
内注册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方案以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需要对所辖五座净化厂、四座回注站、一座储气库及其相关集气站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环境空气质量等开展年度环境检测。对五座净化厂8套烟气连续检测系统(CEMS系统)进行比对检测和故障期间检测、各类锅炉、工艺废气等排放口开展检测。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本项目预计金额354万元(不含税)。
检测区域:检测区域包含第一采气厂所属陕西和内蒙区所属相关村镇。
服务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环境检测服务的内容包含污染源排污申报检测、污染源监督检测、在线比对检测、专项调查检测及甲方安排的其它检测工作,现场进行废气、废水、地下水、固废(危废)、土壤、噪声、厂区边界、工业区边界、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检测,以及对水质、土壤及固体废物、环境大气、污染源废气的采样(具体见招标范围),与甲方共同开展科研活动、负责协调甲方所属区域环境事件相关事宜。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甲方要求的检测项目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方法必须采用现行的相关标准,检测程序必须采用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检查结果的判定必须采用现行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标准文件,并在要求期限内完成信息完整、记录规范和合规合法的月度和年度检测报告。
本项目需要5家服务商,根据中标结果排名工作量分配依次为:28%、22%、18%、16%、16%,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2招标范围:
对第一采气厂所属区域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监测,具体工作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内蒙境内所有区域包含第二净化厂、第五净化厂、乌5采出水处理站、 陕224储气库所有监测项目,陕西境内所有区域,包含三座净化厂(其中靖边一座,安塞一座、志丹一座)、三处采出水处理站(榆阳区一座、靖边东部一座、靖边西部一座)、储气库一座(横山区域)所有作业区所有监测项目以及相关的环境纠纷监测以及相关的环境纠纷监测,监测项目及工作内容包含以上所列但不限于,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说明:
1.所有检测项目必须包所列项目但不仅限于所列项目如环境纠纷检测等,具体情况由甲方安排根据实际安排。
2.本项目分布在第一采气厂陕西、内蒙境内,需要对所辖五座净化厂、4座回注站、2座储气库及其他集气站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地表水、环境空气等按要求开展环境检测。
3.鉴于地域跨度大、外部环境复杂和所需检测设备仪器和人员等考量,每个投标人在中标时务必考虑市场风险、自身综合实力和行业特点及公司投入的人力和设备仪器能否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人列入失信名单。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附表须包含附表1中的检测项目(投标人须按照附表1制作监测项目索引表,同时CMA证书附表扫描件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页,对应检测参数做红色下划线标注,否则否决投标)。
3.3人员要求: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3年10月-20
3.4 设备要求:本项目设备要求详见表2。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投标人须承诺(未承诺则否决投标):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完成相关进场手续的办理;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各净化厂CEMS故障期间检测,必须6个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开展检测,具体期限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3.8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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