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玉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抗战时期大田“第二集美学村”旧址群——集美职校(商科)教室与宿舍旧址(紫来堂)修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修缮工程;
(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缮工程范围为集美职校(商科)教室与宿舍旧址(紫来堂)本体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占地面积为 2650.17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178.94 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规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由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73188元(含150000元暂列金,22992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并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近现代范围)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09:00:00至2024-04-08 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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