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物流公司前置安检仓地面驳运(试点)项目(土建部分)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物流公司前置安检仓地面驳运(试点)项目(土建部分)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采购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61万元(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计算基数为24.61万元)。
2)主要内容:涉及缓坡拆除、地面平整、卷闸门和轨道门的制作与安装、围网的制作与安装等工作内容。
3)计价方式:以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审核机构按实际工程量审定后金额* (1-报价下浮
率)。
注:本项目金额已包含:报价人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租赁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施工措施费、各类损耗费、运输费、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包装卸、场内二次运输费、包保险、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保、包成品的保护和清洁,包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包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施工及验收手续、并达到合格质量验收标准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报价人责任风险费用等。
4) 安装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国际机场国际1号货站。
5) 供货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并到达验收条件。
6)质保期:2年。
3、现场勘察注册后查看
4、★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2021年1月至今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2021年1月
至今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4)报价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面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无效报价标处理)。
5)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6)报价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8)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9)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9.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9.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9.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9.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9.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供应商利益;
9.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9.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9.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9.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
9.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9.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9.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9.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9.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9.2.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9.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9.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9.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9.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9.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9.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9.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10)报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报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以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1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一切责任将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5、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和截止为:20
4月3日00:00至20
4月
00:00 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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