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区新建及改造公厕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区新建及改造公厕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城区范围内。
(2)工程规模:在城区新建建筑面积80㎡以上二类公厕2座(配有第三卫生间),改造达标一类公厕1座,改造达标二类公厕10座(含增设第三卫生间等),总投资约460万元。本勘察、设计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16.4163万元。
(3)招标范围:根据交易发起人要求,对新建公厕进行勘察、设计,对改造公厕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雨污水单项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室内设计(含二次水电设计)。相关报建配合(相关初步设计、效果图制图、方案文本汇报、设计的对接等)、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项目负责人、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设计具体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暖(含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弱电智能化设计、市政设计(含管线综合、雨污水、市政线路到配电箱电力连接管线)、室内设计(含二次水电设计)、无障碍设计等。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4)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交易发起人通知之日起,单个项目设计不超过15天。
(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海安市城区新建及改造公厕工程勘察、设计 |
16.4163 |
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4月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4月0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
01月0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项目负责人证书 d、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e、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截图。f、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响应文件的获取
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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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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