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沧市烟草公司消防安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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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临沧市烟草公司消防安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
临沧市烟草公司消防安防器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
临沧市烟草公司消防安防器材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完成20
临沧市烟草公司所属八县(区)各分公司、烟站(点)消防安防器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及相关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八县(区)各分公司、烟站(点)。
2.5交货期:分两次供货: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将需求货物全部就位并安装调试结束,确保器材正常使用;第二次为招标人烟叶收购结束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全部就位并安装调试结束,并完成结算书上报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执行标准,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要,一次验收合格;产品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及时、主动处理,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质保期内投标人须履行质保义务,若有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及时无偿处理质量问题。
2.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3.7749万元(含税价),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以上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信誉:
(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3月
到投标截止
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3月
到投标截止
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对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和行贿人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在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上一年度未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为准)。
3.3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投标人①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
03月2
至20
04月0
,每天
09时00分至12时00分,
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
,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20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
2.2采购内容:完成20
2.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八县(区)各分公司、烟站(点)。
2.5交货期:分两次供货: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将需求货物全部就位并安装调试结束,确保器材正常使用;第二次为招标人烟叶收购结束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全部就位并安装调试结束,并完成结算书上报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执行标准,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要,一次验收合格;产品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及时、主动处理,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质保期内投标人须履行质保义务,若有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及时无偿处理质量问题。
2.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3.7749万元(含税价),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以上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信誉:
(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3月
(2)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3月
3.3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投标人①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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