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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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施工项目HTG5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环太湖高速公路于200
建成通车,主要服务于无锡市南部区域高速出行,苏锡常南部通道建成后同时承担沪宁第二高速通道功能,未来交通量会有较大幅度增长。为适应苏锡常南部通道建成后的交通流量,满足环太湖高速无锡段的交通需求,对环太湖高速公路部分互通及管理设施进行改扩建。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包括:
(1)改建新安互通、改扩建新安互通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及收费站房(面积约1524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现状为“半苜蓿叶”互通,设置南北两处收费道口,分别为1进2出,拟将互通形式改为“单喇叭”,收费站改扩建为4进4出,并对交通工程三大系统进行改建。匝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5/19.5米,新建桥梁2座,公路-I级设计荷载,收费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拆除后新建。
(2)改扩建硕放互通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及收费站房(面积约1866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现状为“单喇叭”互通形式,收费道口为3进4出,拟扩建为4进4出,并对交通工程三大系统进行改建,收费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拆除后新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新安、硕放收费站施工,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包括土建、装饰、安装、室外道路、排水、景观绿化、钢结构大棚工程施工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服务。
土建部分:包括土方、桩基、主体工程、铝合金门窗、防火门、外墙涂料等。
装饰部分:包括地砖、墙砖、内墙乳胶漆(无机涂料),顶面石膏板吊顶+乳胶漆、铝板吊顶、铝方通格栅吊顶、透光软膜,卫生间淋浴房、洗手台、成品隔断、拖把池,楼梯不锈钢栏杆、靠墙扶手,室内门(含门套)。窗帘、办公桌椅、档案柜、宿舍床等软装不包含在内。
安装部分:图纸范围内的强电、给水、排水、压力排水、雨水、消火栓、喷淋、自动报警、防排烟、空调等系统;室外消防、外场电气、照明及给水也按图到位;弱电及智能化只计桥架及预埋管;充电桩预留管线,各单体进线电缆不计,雨水泵房不计,厨房设备按招标清单计入。
室外市政部分:包括室外道路、雨水、污水。
景观绿化部分:包括围墙、铺装,停车位,门牌。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HTG51标段。
工期要求: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单位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结束日期以通过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b、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
(以交/竣工
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建施工项目。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交易平台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A(含暂定A)及以上级别(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当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A级信用等级)。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应满足的要求
(1)项目经理:
a、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b、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c、2020年1月
(以交/竣工
为准)以来,至少在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建施工项目中担任过正职项目经理(以投标报表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为准);
d、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项目中标后能够依法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
a、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
(5)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
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3月2
至20
4月
,通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施工项目HTG5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环太湖高速公路于200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包括:
(1)改建新安互通、改扩建新安互通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及收费站房(面积约1524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现状为“半苜蓿叶”互通,设置南北两处收费道口,分别为1进2出,拟将互通形式改为“单喇叭”,收费站改扩建为4进4出,并对交通工程三大系统进行改建。匝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5/19.5米,新建桥梁2座,公路-I级设计荷载,收费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拆除后新建。
(2)改扩建硕放互通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及收费站房(面积约1866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现状为“单喇叭”互通形式,收费道口为3进4出,拟扩建为4进4出,并对交通工程三大系统进行改建,收费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拆除后新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新安、硕放收费站施工,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包括土建、装饰、安装、室外道路、排水、景观绿化、钢结构大棚工程施工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服务。
土建部分:包括土方、桩基、主体工程、铝合金门窗、防火门、外墙涂料等。
装饰部分:包括地砖、墙砖、内墙乳胶漆(无机涂料),顶面石膏板吊顶+乳胶漆、铝板吊顶、铝方通格栅吊顶、透光软膜,卫生间淋浴房、洗手台、成品隔断、拖把池,楼梯不锈钢栏杆、靠墙扶手,室内门(含门套)。窗帘、办公桌椅、档案柜、宿舍床等软装不包含在内。
安装部分:图纸范围内的强电、给水、排水、压力排水、雨水、消火栓、喷淋、自动报警、防排烟、空调等系统;室外消防、外场电气、照明及给水也按图到位;弱电及智能化只计桥架及预埋管;充电桩预留管线,各单体进线电缆不计,雨水泵房不计,厨房设备按招标清单计入。
室外市政部分:包括室外道路、雨水、污水。
景观绿化部分:包括围墙、铺装,停车位,门牌。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HTG51标段。
工期要求: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单位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结束日期以通过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b、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交易平台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A(含暂定A)及以上级别(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当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A级信用等级)。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d、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应满足的要求
(1)项目经理:
a、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b、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c、2020年1月
d、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项目中标后能够依法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
a、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5)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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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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