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塘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银光路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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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塘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银光路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塘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银光路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2024】1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部分专项债及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区古农农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包括银光路、人民西路、顺安路、顺达路、规划支路七等五段道路,总长度 5806.577m。其中,银光路长度2558.587m,路面宽度21-30 米;人民西路长度535.341m,路面宽度40米;顺安路长度1502.413m,路面宽度20米;顺达路长度737.37m,路面宽度50米;规划支路七长度472.866m,路面宽度12米。银光路(顺安路-顺和路)段、人民西路和顺达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时速40km/h,银光路(顺安路-顺和路)段、人民西路为双向4车道,顺达路为双向6车道,其中银光路(丰山连接线-顺安路)段,按城市次干路标准,速度30km/h,双向2车道;规划支路七和顺安路按城市支路标准,速度30km/h,双向2车道。本次工程均为现状水泥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7476432元(含暂列金 318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银塘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银光路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接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本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67476432元(含暂列金 318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 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且省外入闽施工企 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 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 ,格式自拟。③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 ,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3月2
08:30:00至20
4月1
09:3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塘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银光路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2024】1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部分专项债及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区古农农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包括银光路、人民西路、顺安路、顺达路、规划支路七等五段道路,总长度 5806.577m。其中,银光路长度2558.587m,路面宽度21-30 米;人民西路长度535.341m,路面宽度40米;顺安路长度1502.413m,路面宽度20米;顺达路长度737.37m,路面宽度50米;规划支路七长度472.866m,路面宽度12米。银光路(顺安路-顺和路)段、人民西路和顺达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时速40km/h,银光路(顺安路-顺和路)段、人民西路为双向4车道,顺达路为双向6车道,其中银光路(丰山连接线-顺安路)段,按城市次干路标准,速度30km/h,双向2车道;规划支路七和顺安路按城市支路标准,速度30km/h,双向2车道。本次工程均为现状水泥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7476432元(含暂列金 318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银塘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银光路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接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本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67476432元(含暂列金 318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 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且省外入闽施工企 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 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 ,格式自拟。③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 ,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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