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EPCO)(项目名称)已由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砀发改投资[2023]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维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EP-DSGC2024014
2、项目概况: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坡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7000 万元。
一标段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
建设规模:对玄庙镇、周寨镇、葛集镇现状污水处理厂的尾水进行人工湿地净化处理后排河,对复新河流域内四条主要入河支沟进行强化处理及生态修复治理;另外包括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的3年运维养护。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审图、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后期运维管理(运维期限3年)。
二标段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建设规模:对复新河(玄庙~沈屯)进行水生态修复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工程主要目的是强化河道水陆交错带的生态系统,减少径流携带污染物进入水体,增强河道的自净能力;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图、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三标段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
建设规模:对复新河(沈屯~水质监测站)进行水生态修复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工程主要目的是强化河道水陆交错带的生态系统,减少径流携带污染物进入水体,增强河道的自净能力;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图、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3、招标范围: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包括设计阶段及相应各阶段勘察、设备采购、施工及运行维护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坡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具体总承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包含勘察设计、施工、运维,采用EPCO模式;
二、三标段包含勘察设计、施工,采用EPC模式。
5、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300 日历天;
①设计工期:3历天,开始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日期(图纸审查
不在设计工期内)
②建设工期:270 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运行维护服务期限:3 年,自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开始。
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运行维护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第(1)(3)(4)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前 12 个月计算。
第(2)条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运行维护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23年6月(含)至今任意连续缴纳满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企业(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承担设备采购、施工及运行维护等工作内容,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联合体其他成员须满足相应资质要求,承担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除外)。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参与任意标段,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一至三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
4月1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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