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
二、招聘对象
面向20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进行招聘,其中02岗位应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参加报名。以下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1.择业期内(毕业后两年内,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8月3
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和公示、体检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为20
3月3
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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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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