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包括传统及新型分布系统基站集成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部分,包含设备安装,开通,故障处理,验收等工作。预计规模为10272个室分站点的施工服务。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1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投资额为23189万元(含税),具体数量以实际下达建设任务书为准。
1.1.2 实施地域:湖南全省14个地市州。
1.1.3 合同执行方式:框架合同+订单
1.1.4 采购结果执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止。如合同期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则本合同停止执行;如在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金额未执行完毕且未公布有关本合同施工服务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执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在本合同延长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合同有效期终止:
1)甲方公布有关本合同施工服务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合同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甲方提前1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本合同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1.1.5 计划工期:按招标人或其下属分公司具体订单的要求执行。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 3个 标段,每个标段划分2个份额,共计6个份额,6家中标供应商。本项目不限投但限中(同一投标人仅限中1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和各份额实施区域详见公告附件。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折扣率不得大于1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段1 | 室内分布工程施工(非直辖市) | 项 | 1 |
标段2 | 室内分布工程施工(非直辖市) | 项 | 1 |
标段3 | 室内分布工程施工(非直辖市) | 项 | 1 |
2.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以上指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1)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或电子证书截图)和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2)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类似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室分集成施工项目(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
备注1:如投标人已参加“中国移动2022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常态化信息核查”,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3
的类似项目业绩仅需提供《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申报)表》中表5的EXCEL版或PDF签字扫描版,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评审时以信息核查结果为准(认定发票开具日期自2020年1月
至2022年3月3
的“室分工程(含微蜂窝基站)”、“微蜂窝(室分)工程”2个专业的业绩为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对于2022年3月3
之后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应按照备注3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2:如投标人未参加“中国移动2022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常态化信息核查”,类似项目业绩需按照备注3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3: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照片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照片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照片)及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订单证明材料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合同/订单金额,以合同/订单金额为准;业绩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不予认定;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标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投标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将有可能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2.3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到投标截止止有效的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个,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总负责人1个,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个,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
(1)需提供人员基本信息表,包括人员姓名、职位等,同时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或电子证书截图)及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2)各岗位人员不可复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通信主管部门核发,且证书上受聘企业须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3)如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各标段配备人员可以复用。
2.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要求,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进行承诺,且承诺提交给甲方的农民工工资交存比例不低于30%。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2.5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不转包分包承诺》。
2.6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7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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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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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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