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大麦屿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大麦屿港国际生鲜冷链中心配套冷箱充电桩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JJTYH-2024-010
四、 采购内容:
1、大麦屿港国际生鲜冷链中心配套冷箱充电桩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4560118元(暂列金380000元含税), 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玉环市大麦屿,主要涉及道路开挖及修复、电缆排管及电缆安装、冷箱充电桩安装、配套的手孔井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及技术需求。 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提供给发包人所有充电桩及 1000 米电缆,协助甲方临时安装充电桩并短期投用,安装费另算。45天内完成场地内管道暗埋敷设工作,待发包人的配电房建成后再行穿线安装充电桩。总工期不超过70天,备注:充电桩制作加工前需要到现场踏勘,同现有的集装箱冷柜接头保证能够对接。竣工移交前进场财产保全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 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 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建项目。
2.3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2.4企业为浙江省外的,须具备《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5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后审),资格审查(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七、报名截止:20
03月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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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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