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体育中心项目已由金湖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金湖县体育中心项目的通知,金发改投资核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城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湖城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海外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湖县体育中心项目亮化工程主要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金湖县体育中心项目亮化工程主要材料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交货地点:金湖县人民南路西侧、工三路南侧;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合同估算价:1045.109万元;
(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签订供货合同起3历天内完成交货;
(6)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7)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金湖体育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付至合同价款的20%;
第二次付款:金湖体育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四年付至合同价款的40%;
第三次付款:金湖体育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五年付至合同价款的60%;
第四次付款:金湖体育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六年付至合同价款的80%;
第五次付款:金湖体育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七年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分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产品主要设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投标产品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必须为中文且加盖制造商公章,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投标人可以用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负责制造商产品的销售供货)。
(3)投标产品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如已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否则两者均视作无效投标。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将在投标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一);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根据苏建规字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实施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10)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评标办法
4.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技术支持方案、售后服务、投标人业绩)。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项得分。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最终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响应得分高的优先)。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2 |
投标报价(45分) |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2)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如无投标人参加开标,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 (3)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45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的抽取原则上均由招标人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2.2.3(1) |
技术响应(30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的得30分;标▲的技术参数为主要指标,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标▲的技术参数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负偏离作扣分处理。) |
2.2.3(2) |
商务响应(5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2、投标人所投灯具产品制造厂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依据GB/T 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3、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供应商承诺每提前10天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 |
技术支持方案 (5分) |
1.根据投标人对货物的生产工艺、质量保证措施、供货计划、产品使用的相关措施进行综合评分(0-2分)。 2.根据技术支持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方案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1分); 3.根据文明施工、安全防护、防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的是否全面、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进行评分。由评委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1分); 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完整、质量控制点是否明确有针对性、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力进行评分,由评委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1分); (采用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编辑。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废标处理。技术支持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2.2.3(3) |
售后服务(10分) |
1、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及售后服务响应 2、售后服务内容:投标人应根据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对招标人做出承诺,包括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 3、售后服务响应 4、质保期: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在提供2年免费质保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免费质保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 5、培训:投标人承诺对招标人提供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免费培训。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 |
2.2.3(4) |
投标人业绩(5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 注:提供供货合同,合同内容须体现类似设备(灯具)。(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
5.
投标截止为 :20
04月1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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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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