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CGSL0112-2024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西陵区柏临河支流陈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西陵区水利局以西陵区水利局关于宜昌市西陵区柏临河支流陈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于2023年11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西陵区农业和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河道整治:堰塘溢洪道重建1处,河道护岸整治2.419千米,阻水建筑物拆除并重建手提式闸门5处,新建低堰4座,桥涵改造2座;(2)水污染治理:新建尾水湿地塘1709平方米,生态植草沟1080米,污水收集管网8.12千米;(3)水生态修复:恢复沉水植物 8595 平方米,挺水植物1160平方米,浮叶植物 108 平方米,硬质挡墙护岸生态改造长度433米;(4)生态补水:设计补水流量0.1 立方米每秒,新建补水管道及相关设施,管道总长1.39千米;(5)生态保护工程:新建生态保护恢复区14397平方米,跌水6处,人行步道3351 米等。
2.2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办黑虎山村。
2.3建设规模:本次陈家河河道整治工程中护岸工程级别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8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提供2023年10月-202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印发日期为准 )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要求。】
3.11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上传《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件)
3.1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根据相关要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不进行原件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完整扫描件,且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各投标人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各证件名称和编号。相关材料或者承诺经查实为虚假,投标人将被记不良记录并通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为2023年3月1
至 2023年3月2
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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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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