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涵江区PS拍-2023-03号新涵片区地块二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B040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涵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由 12 幢住宅楼(2 幢为 22 层,6 幢为 24 层,4 幢 26层)、3 栋3层零售商业建筑、2栋单层社区配套用房、1座幼儿园及2层地下室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组成。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总平、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人防、消防、电气、电梯、建筑智能化、发电机组、夜景照明、景观绿化、室外管线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等。建设规模最终以设计成果等相关文件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含白蚁防治、消防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工作);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具体以审后模拟清单、编制说明和审后施工设计图纸及委托人实际授权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75473.0462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99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6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478.3815万元。最终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作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并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其中:高程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下浮系数为6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项目开始前15天+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工程保修期,监理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109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含甲级)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含商住楼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含商住楼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3 09:00:00至2024-04-03 09: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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