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陈镇广兴小区(东区)环境提升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01-330482-04-01-325842备案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金丰收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平湖市广陈镇广兴小区。
建设规模:广兴小区东区及广兴南苑北新建农房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及绿化提升,绿道、停车位、健身休闲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等。
2.2计划工期(设计、施工):4历天。
2.3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2.4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招标范围: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广陈镇广兴小区(东区)环境提升工程,包括工程的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
2.6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 363 万元,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复印件,缺一不可,
以合同
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可由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相关材料进行证明);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DB 33/1116-2015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的规定;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若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职责);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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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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