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Ⅱ柴油加氢装置加氢保护剂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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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Ⅱ柴油加氢装置加氢保护剂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Ⅱ柴油加氢装置加氢保护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加氢保护剂, 适用于Ⅱ柴油加氢装置,用于脱除原料中的结垢物,延缓压降增大,防止主催化剂失活,以一次性装填的方式加入到反应器中。
2.2招标范围:加氢保护剂 PHF-101P-1,数量3吨;加氢保护剂 PHF-101P-2,数量2.7吨;加氢保护剂 PHF-101P-3,数量5吨。
2.3技术要求:详见《炼油厂加氢保护剂技术规格书(Ⅱ柴油加氢装置)》。
2.4交货期: 20
7月-20
9月,按工厂需求送货(如果买方需求发生变动,接到买方送货通知后
内到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公司仓储中心中部供应站(原东部供应站)。
2.6最高投标限价:158.79万元(PHF-101P-1、PHF-101P-2限价147000元/吨,PHF-101P-3限价150000元/吨),不分标包。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最高投标限价,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7价款支付方式和
: 最终验收(工业评价)合格且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
内支付货款的90%,质保期满且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货款;货款总额中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比例不超过50%。(若中标供应商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按集团公司财务制度要求执行)。
2.8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9其他要求:
2.9.1包装要求:详见《炼油厂加氢保护剂技术规格书(Ⅱ柴油加氢装置)》,1±0.2吨/托盘;包装物不回收。
2.9.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运输规定,使用带有护栏或箱式车运输,货物固定牢固。
2.9.3中标人须提供招标数量的标的物,并与招标人、技术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化工研究中心)签订技术协议,由招标人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买方装置造成影响,卖方须赔偿买方相应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1.1投标人需为中国石油加氢保护剂(分类编码13010119)一级供应商,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8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在国内炼油加氢装置上的使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1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用户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发票中产品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
、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任一年份由专业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1)近3年内(2021年3月
至今)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未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于2024-03-14 20:00:00至截止
2024-03-21 07:59:59(北京
,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Ⅱ柴油加氢装置加氢保护剂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Ⅱ柴油加氢装置加氢保护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加氢保护剂, 适用于Ⅱ柴油加氢装置,用于脱除原料中的结垢物,延缓压降增大,防止主催化剂失活,以一次性装填的方式加入到反应器中。
2.2招标范围:加氢保护剂 PHF-101P-1,数量3吨;加氢保护剂 PHF-101P-2,数量2.7吨;加氢保护剂 PHF-101P-3,数量5吨。
2.3技术要求:详见《炼油厂加氢保护剂技术规格书(Ⅱ柴油加氢装置)》。
2.4交货期: 20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公司仓储中心中部供应站(原东部供应站)。
2.6最高投标限价:158.79万元(PHF-101P-1、PHF-101P-2限价147000元/吨,PHF-101P-3限价150000元/吨),不分标包。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最高投标限价,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7价款支付方式和
2.8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9其他要求:
2.9.1包装要求:详见《炼油厂加氢保护剂技术规格书(Ⅱ柴油加氢装置)》,1±0.2吨/托盘;包装物不回收。
2.9.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运输规定,使用带有护栏或箱式车运输,货物固定牢固。
2.9.3中标人须提供招标数量的标的物,并与招标人、技术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化工研究中心)签订技术协议,由招标人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买方装置造成影响,卖方须赔偿买方相应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1.1投标人需为中国石油加氢保护剂(分类编码13010119)一级供应商,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8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在国内炼油加氢装置上的使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1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用户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发票中产品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任一年份由专业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1)近3年内(2021年3月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未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4.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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