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30000718590
报名截止: 2024-03-17 18:00:00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永康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消防等级提升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永康经济开发区内,学院南路以东、金山东路以南,金山东路19号;
(2)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177.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700.87平方米,其中孵化办公中心地上地上建筑面积约9214.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95.53平方米;孵化楼A楼建筑面积约17969.2平方米,孵化楼C楼建筑面积28160.68平方米,孵化楼D楼建筑面积约28160.68平方米。拆除原有厂房,占地面积9926.436平方米,建筑面积28788.25平方米;
(3)结构形式:孵化办公中心、孵化楼A楼、孵化楼C、D楼均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1)工程范围:永康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消防变更工程及新风系统工程包含规范规定的所有工序及辅助工作,【综合单价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包含规范规定的所有工序及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消防报警工程,②喷淋工程。③通风工程;④挡烟垂壁工程;⑤电气工程;⑥室外水工程;⑦因消防等级提升造成的消防水电的安装的拆改工程;⑧:新风系统安装工程;⑨其他消防等级提升图纸中的工作内容。以上所有工程均是包工包料包辅材工程,吊篮施工费、检测费、措施费等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内。此工程范围为暂定,若投标人施工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或现场管理施工任一项达不到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但承包单价不予调整。
具体施工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消防报警工程的配管、配线、消防专用模块等安装与调试工作;
2)负责喷淋工程的水喷淋钢管、喷头、报警装置、阀门、支吊架等安装与调试工作;
3)负责通风工程的风管、防火隔板、防火阀、风机、支吊架等安装与调试工作;
4)负责挡烟垂壁工程的安装与调试;
5)负责电气工程的配电箱、桥架、配管、配线的安装及调试工作;
6)负责室外水工程的钢铁管、阀门、阀门井、管道开挖及回填等工作;
7)负责与消防系统相关的消防标志及标识施工
8)负责新风系统工程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9)负责消防部门所要求的专项检测(包含防火封堵检测、电气检测、消防检测等)并获取检测报告,且负责收集其他各分包单位与消防有关的专项检测报告。
10)负责消防工程施工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项目移交业主。
11)负责组织消防验收并确保通过验收通过。
12)因消防等级提升造成的消防水电的安装的拆改工程;
13)其他消防等级提升图纸中的工作内容;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创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同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投标人承包范围的施工质量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标准和现行规范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若本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及地方标准执行;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则按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执行: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质量及施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GB/T37267-2018;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
注:若图纸中出现跟上述技术标准与规范不同之处,须以国家颁布最新规范为准。
另: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还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若投标人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具体要求详附件。
(5)现场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投标人承包范围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标准和现行规范的规定,现场质量问题处理的责任仍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
①原材、半成品及设备进场验收及取样送检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退场处理,并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1000元/批次;
②零件及部件加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的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500元/处;
③相关工序安装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500元/处;
④安装相关工序调试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500元/处;
⑤原材、半成品、成品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500元/处;
(6)其他质量管理规定:
①投标人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不得施工。若招标人每次检查发现投标人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将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500元/人/次。投标人各专职管理人员应按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例会等,若缺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500元/人/次;
②施工前,投标人应先行施工样板并报招标人、监理、建设单位等单位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5000元/次。如因样板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或投标人继续施工部分比样板的施工质量还差,招标人有权另择施工队伍,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无条件退场;
③建设单位 /监理/招标人/政府主管部门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免除投标人对其所承建工程内容质量所担负的全部责任;
④工程质量因投标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投标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导致招标人收到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处罚,相应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⑤出现质量隐患或问题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技术、质量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或整改,直至消除隐患或问题。如招标人书面知会投标人要求整改,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书面文件3天之内还未进行整改,每次承担违约金2000元;同时投标人有义务提供整改和处理措施供招标人参考。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人对消除质量隐患或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⑥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需进行中间验收时,投标人先进行自检,及时上报钢构件的测量成果表和相应工序施工记录,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验收;待招标人、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人限定的内整改后重新验收。若未经验收,投标人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⑦因投标人施工工程出现建设单位书面质量集团级投诉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5万元/次。若因相同问题重复投诉的,加倍处理。若因投标人工程质量在上级及行建设单位管部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被媒体负面曝光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实行违约扣款10万元/次;
⑧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企业诚信评价受损的,招标人收到的罚款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视不同情况对投标人追究违约责任;
⑨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技术质量事故的,投标人应在第一全力消除影响,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投标人处以违约扣款;
⑩若因投标人施工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导致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投标人无偿负责相关整改、验收费用。若因此影响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等,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处以违约扣款2万元/天;
(7)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招标人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招标人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投标人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投标人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力,招标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8)招标人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内完成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罚款500元至10000元,并每天增加2000元罚款,直至整改完毕。质量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不予返还。如投标人无能力整改完毕,招标人以合同价格另加40%管理费安排第三方协助整改,费用投标人承担。
(9)工程进度款与工程质量挂钩,投标人在招标人申报各期进度款时,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质量不合格的,不合格工程不得计入工程量,且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当经过整改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延期支付当期工程款,直至工程整改合格。
特别说明:投标方若中标,其提供的施工方案必须经业主和招标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3月2
,竣工日期20
6月3
,总工期 9
历天。】。
7.安全文明要求:【
(1)对安全施工的要求: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 “合格”标准。
(2)对文明施工的要求:①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防疫、交通、
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②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③根据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落实安全文明工地建设。④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⑤本项目要求创建设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8. 付款条件:【
(1)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的申请: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指定格式和程序,在每月前向招标人呈交《工程量完成申报表》,提出当期付款申请。《工程量完成申报表》须附投标人上月
至当月
期间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按时呈交。若投标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其提交的报告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的,若投标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其提交的报告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修改完毕后支付进度款
1)每月支付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其中通过专户付款的比例不低于每月确认产值的20%,(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投标人自行考虑);
2)待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招标人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获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的一个月内,付至双方确认预算造价的85%;
4)工程结算经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8.5%,预留1.5%为质量保证金;;
5)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招标人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若根据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对招标人进行分段竣工验收和分段结算的,招标人同样可对投标人进行分段竣工验收和分段结算。
(3)招标人每次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①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②投标人向招标人所借费用;③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的扣款、违约金票据金额;④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4)招标人视资金情况以票据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理、供应链方式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选择票据、供应链或银行保理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全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双方约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人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人工程款而导致招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招标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收到招标人工程款,投标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6)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双方每月签字确认的结算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并于次月5号前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送达至招标人财务部,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增值税发票且经验证合法有效后方能向投标人付款。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的,需按招标人要求重新提供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损失或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应在每月工程进度款拨付前,提交投标人在现场雇用的工人人数的详细报告,投标人需要将劳务实名制以及专户工资发放资料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齐全。
(8)乙方中标后须向甲方提供 人民币:乙方中标后须向甲方提供 人民币:中标金额的2%的现金或者中标金额3%的银行保函(① 必须是无条件见所即付的保函(除索赔函外不得附件任何条件,诸如违约证据、司法裁决书等)。② 原则上必须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建行、工行、农行、交行、储蓄银行),且需是项目所在地或者浙江分公司所在地分支行。③以招标人的履约保函附件为准)
(9)最终总结算核减额超过送审价总额的5%,超出部分按10%计取核减追加费,由分包方直接支付给甲方单位,如不支付,则由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缴。最终解释权归总包所有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 一家 】
10.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本招标文件的介绍不应该被认为是全面的,但各投标单位均应充分考虑。
注:乙方与甲方的最终结算金额须在永康财政局审价中心审计完成后的结算金额基础上,再按照“计价方式”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资质、业绩、资金能力、人员结构、管理能力等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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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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