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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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20
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NXZR(ZC)-2024-026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895000.00元/年;
6、最高限价(如有):895000.00元/年;
7、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保险服务公司,为采购方提供车辆保险服务,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注:期限满后成交服务商的成交资格即自动终止,所购买保险未到期仍享有合同权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þ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2本项目同一个保险公司仅允许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一个分(支)公司参加,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以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20
03月1
至20
03月1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8:30至12:00,
14:0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20
3、项目编号:NXZR(ZC)-2024-026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895000.00元/年;
6、最高限价(如有):895000.00元/年;
7、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保险服务公司,为采购方提供车辆保险服务,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注:期限满后成交服务商的成交资格即自动终止,所购买保险未到期仍享有合同权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þ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2本项目同一个保险公司仅允许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一个分(支)公司参加,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以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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