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健身房合作运营服务商遴选公告
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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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健身房合作运营服务商遴选
项目编号:地大未来办202401
1.2遴选内容: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一家专业公司对健身房进行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包括自费投资健身器械、证照办理、前台收费、场内秩序维护、场内保洁、场地及设备设施维护、场内安全保障等内容,场地面积约540平方米。成交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安全、效益和风险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本遴选文件第三章。
1.3场地租金:不得少于13万元/年,响应报价低于场地租金最低限额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4项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体育馆二层。
1.5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间,合同一年一签,遴选人每年将对成交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条件
2.1响应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处罚决定规定的
和地域范围内)。
2.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申请。
三、响应人须知
3.1响应人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责任。
3.2响应人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遴选人的管理。
3.3最低年租金标准是依据资产评估事务所给出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响应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1)响应人应按照本遴选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遴选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响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成交金额仅为房屋租金价格,用户水电气等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4响应人获得成交资格后,必须本人亲自服务管理,不允许转让,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且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用房交还遴选人。
3.5响应人在服务期限内的项目业态必须是响应文件中所选择的服务业态,不允许随意变更,如擅自变更服务项目将取消服务资格。
3.6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对未获得租赁资格的响应人,遴选人不作任何解释。
3.7响应人应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3.8有不良或违法记录的响应人,遴选人有权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
3.9响应人获得租赁资格后应及时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凭转账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签署合同。获得租赁资格后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正常履约的,则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禁止其三年内不得参与未来城校区商业用房遴选活动。
四、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
4.1报名及领取
:20
3月1
至3月1
。
9:00~11:30,
10:00~16:30。节假日及其他
不接受报名。
4.2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至20
3月2
10:00时(北京
)
1.1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健身房合作运营服务商遴选
项目编号:地大未来办202401
1.2遴选内容: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一家专业公司对健身房进行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包括自费投资健身器械、证照办理、前台收费、场内秩序维护、场内保洁、场地及设备设施维护、场内安全保障等内容,场地面积约540平方米。成交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安全、效益和风险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本遴选文件第三章。
1.3场地租金:不得少于13万元/年,响应报价低于场地租金最低限额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4项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体育馆二层。
1.5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间,合同一年一签,遴选人每年将对成交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条件
2.1响应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处罚决定规定的
2.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申请。
三、响应人须知
3.1响应人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责任。
3.2响应人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遴选人的管理。
3.3最低年租金标准是依据资产评估事务所给出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响应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1)响应人应按照本遴选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遴选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响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成交金额仅为房屋租金价格,用户水电气等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4响应人获得成交资格后,必须本人亲自服务管理,不允许转让,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且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用房交还遴选人。
3.5响应人在服务期限内的项目业态必须是响应文件中所选择的服务业态,不允许随意变更,如擅自变更服务项目将取消服务资格。
3.6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对未获得租赁资格的响应人,遴选人不作任何解释。
3.7响应人应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3.8有不良或违法记录的响应人,遴选人有权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
3.9响应人获得租赁资格后应及时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凭转账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签署合同。获得租赁资格后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正常履约的,则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禁止其三年内不得参与未来城校区商业用房遴选活动。
四、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
4.1报名及领取
4.2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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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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