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用信息有限公司2024年漏洞集中处置平台研发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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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加强网络安全漏洞管理,满足比选人考核和运营管理相关需求,现需一家供应商提供漏洞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软件的定制开发、安装、调测等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内完成系统开发上线工作。
1.2.3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维保。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人,中选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27000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参选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
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接的类似漏洞管理系统或信息安全相关的软件开发项目合同至少一个,且单个合同金额须达到50万元(含)及以上。
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服务内容、实施
、合同金额、合同签订页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
为准。
2.1.4参选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
03月1
08时30分至20
03月1
17时30分。
1.1 项目概况:为加强网络安全漏洞管理,满足比选人考核和运营管理相关需求,现需一家供应商提供漏洞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软件的定制开发、安装、调测等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预估规模(含税) | 服务地点 |
1 | 其他业务平台软件 | 127万元 | 比选人指定 |
1.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1.2.3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维保。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人,中选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27000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参选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
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服务内容、实施
2.1.4参选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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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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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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